为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全力保障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从即日起,区纪委监委全面受理在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问题;
2.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责任落实不到位、疫情处置不及时、防控工作不力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问题;
4.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等问题;
5.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等问题;
6.贪污、挪用、截留、挤占、拖延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7.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造谣、传谣、歪曲事实,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扰乱社会秩序等问题;
8.疫情防控中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33—8223002(24小时受理)
举报邮箱:plsktqjw_xfs@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举报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平凉市崆峒区纪委 平凉市崆峒区监委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