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任:李晓玲
副主任:吴 婕
文化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是在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履行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文化艺术、文史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等。
2.组织和联系委员及有关人士,就文化、文史和编印学习资料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展座谈讨论、专题调研、咨询服务等活动,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
3.通过委员走访、委员活动等形式,积极向党委政府反映他们及其联系界别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收集、整理、编辑、出版地方文史资料。
5.根据政协全委会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决议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总结工作。
6.及时向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7.办理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