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任:李文涛
副主任:魏 巍
民族宗教与三胞联络委员会是在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履行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港澳台侨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等。
2.组织少数民族、宗教、台侨界委员和有关人士了解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方面的有关情况,就经济、教育、文化等事业的发展开展座谈讨论、专题调研、咨询服务等活动,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
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宗教政策,注重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促进各宗教团体同有关部门之间以及宗教团体内部的团结,调动广大宗教界人士、三胞人士的积极因素,为经济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4.负责搞好与港、澳、台胞和侨胞及其他方面爱国人士的联系,适时开展联谊活动,推动统一战线工作。
5.根据政协全委会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决议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总结工作。
6.及时向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7.办理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