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强化四项措施 筑牢办案安全防线
“办案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责任重于泰山、事关全局工作。要坚决防范和消除风险隐患,坚决守牢办案安全底线。”崆峒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强调。
崆峒区纪委监委牢固树立“无安全不办案”的审查调查理念,坚持把学习教育、制度建设、过程管控、监督检查贯穿安全办案全过程,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增强程序意识,安全文明办案。
紧绷办案安全“思想弦”。办案安全是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好监督执纪工作的基础和前提,针对办案过程中暴露出的程序意识不强、安全意识不足等问题,委机关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签订办案安全承诺书等方式,将审查调查安全、办案纪律等融入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课程,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安全办案能力,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做实办案安全“防护网”。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安全办案责任、制度落实、绩效考评等机制,将办案安全事项具体到点到事、责任到岗到人,明确单位“一把手”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总负责,分管问题线索审查调查工作的副书记负重要领导责任,将办案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发现办案安全隐患,随时提醒纠正、督促整改。
落细办案安全“措施盾”。区纪委监委紧扣谈话前、中、后三个节点,制定详细谈话方案、安全预案及观察期工作方案,明确谈话人员、陪送单位和谈话对象所在单位的责任和谈话后观察措施,做到“一事一备案”“一事一审批”,确保“走读式”谈话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全周期”细化对办案人员及办案过程的管控措施。
强化办案安全“监督阀”。监督检查是推进办案安全的“利器”。区纪委监委定期开展办案安全“回头看”、安全隐患排查行动,采取现场查看办案场所、随机抽查案件资料、回放同录视频资料等方式,对机关和乡镇(街道)案件及办案场所开展评查,全系统通报评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各级单位对照清单逐项整改。
(作者:李勇 编辑:兰雪荣 审核:牛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