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通告

  • 时间:2022-08-10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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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崆峒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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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崆峒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分级分类评估、精准严格整改、标本兼治提升的工作原则,健全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努力维护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2022年7月底至2023年6月。

  二、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范围为辖区内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商住混合建筑。

  三、共性风险隐患整治重点

  (一)消防管理。重点整治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电工、楼管等重点人员履职不到位;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堵塞占用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违规设置群租房等问题。

  (二)救援条件。重点整治管理单位未建立微型消防站,人员、装备不符合要求,未定期组织熟悉演练,未形成战斗力;建筑防火间距不足,未按规范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未按规定施划标线、设立警示牌,以及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设置广告牌,已设置的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高层建筑数量较多的乡镇距离消防站较远及高层扑救力量和装备配备不足等问题。

  (三)消防设施。重点整治未按规范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消防电源可靠性不强,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未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未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自动消防设施未接入物联网等问题。

  (四)防火分隔。重点整治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擅自变更原有设计布局,在屋顶屋面、地下室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等问题。

  (五)保温材料。重点整治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外墙保温材料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等问题。

  (六)用火用电。重点整治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电气线路、设备,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等问题。

  (七)人员意识。重点整治业主、居民、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弱,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缺乏消防安全常识等问题。

  四、突出风险隐患整治重点

  对重点场所除按照共性风险隐患进行整治外,还要对相关场所可能出现的突出风险进行针对性整治。

  (一)公共建筑。重点整治电缆井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 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避难层(间)被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分区消防供水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未按要求编制灭火救援和疏散预案,未定期组织开展演练等问题。

  (二)商住混合体、一类高层住宅。重点整治建筑无物业服务企业、无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无人管理;公共区域电气线路绝缘老化、私拉乱接;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共用疏散楼梯;消防设施瘫痪,不具备防灭火功能;擅自改变住宅区域使用用途,开设除《甘肃省区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允许外的其他经营性场所等问题。

  特此通告!

  崆峒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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