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工作的令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我区全面推进林长制落实落细的开局之年。2021年12月21日,甘肃省委书记、省级总林长尹弘,省长、省级总林长任振鹤签发第1号总林长令, 要求加快推进林长制工作,进一步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和管理,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林长制工作决策部署和甘肃省总林长令的要求,全面履行林长职责,坚决扛起森林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国土绿化,提升森林质量,壮大林业产业,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美丽崆峒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一、压紧靠实各级林长工作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统筹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层层压实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继续健全和完善林长责任体系、组织体系、目标体系、保障体系和配套制度,努力构建运行规范、权责明晰、协调有序、监督严格、政令畅通的区、乡、村三级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强化落实林长巡林责任,区级林长每年巡林不少于2次,乡级林长每月巡林不少于1次,村级林长要常态化开展巡林工作,掌握各级林长巡林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消长情况,做到林长巡林前期有计划、过程有记录、结果有反馈,带头将林长制工作落细落实。
二、持续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要扎实推进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科学划定林地保护等级,防止林地草地资源流失。严格落实草地保护制度、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科学利用草地。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凭证采伐林木制度,控制森林资源消耗。统筹推进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护,严禁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矿、取沙、取土、建墓等非法破坏林地行为。抓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查处整改工作,保持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切实加强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监督管理,确保林草资源安全和林区秩序稳定。
三、坚决防范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继续压紧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林草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区乡(镇)-村-护林员"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突出抓好重点人群、重要区域和重点时段管控,扎实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科学高效处置突发火险火情,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底线。逐步开展生物防火林带、防火道路等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推进林火视频监控系统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林草防火基础。加强扑火队伍和装备建设,加强防扑火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四、切实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严格落实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建立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预防预报体系,完善联防联治机制,层层压实防控责任,突出抓好光肩星天牛、中华酚鼠、落叶松球蚜、草兔等重点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严格落实《甘肃省松材线虫病防控5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扎实开展疫情摸底排查,结合实际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以樟子松、油松、云杉、落叶松、白皮松等为重点,做好区域内松材线虫病普查防治和疫木源头监管,坚决遏制疫情发生和蔓延。
五、持续推进科学国土绿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统筹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科学划定绿化用地,坚持适地适树、加强管护、提高质量,以三北工程科学绿化试点县建设为契机,抓好2022年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全面实施封山禁牧,保护新造林地、幼龄林地快速成林。巩固拓展退耕还林成果,积极推进储备林、碳汇林建设,增加林草资源总量,提高林草资源质量,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积极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国家森林乡村、省级森林小镇创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培育发展特色林果、苗木花卉、林下种养、森林旅游等绿色富民产业,不断推进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六、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审批权限。按照《森林法》《公路法》《防洪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从即日起,区林草局停止受理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的采伐许可审批。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及各乡镇进行管理,具体管理范围如下:
区林草局: 负责矿藏勘察、开采以及各类工程建设,确需征收、征用林地上的林木及国有林场公益林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监管。
区住建局: 负责城市范围内栽植绿化林木的采伐监管。
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国道、省道等主干线道路两侧的护路林及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采伐监管。
区水务局: 负责河道、干渠两侧的护岸护堤林的采伐监管。
乡 镇: 负责本辖区内集体和个人栽植的农田防护林、四旁树、散生木的采伐监管。
平凉市崆峒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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