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财政局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后公示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持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平凉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平财监〔2022〕10号)要求,区财政局自2022年8月15日开始对区林业和草原局、区总工会、柳湖镇人民政府、平凉市第二中学、西大街小学、红十字会医院6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通过检查整体情况看,被检查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总体良好,会计信息质量逐年提高,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财务核算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区林业和草原局、红十字会医院往来科目运用不规范;平凉市第二中学、西大街小学、电话费、校车燃油费报销、校园维修工程费用结算所附原始凭证附件不完整、不齐全;区总工会、柳湖镇人民政府部分支票存根无经手人签字。
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区林业和草原局项目支出中个别收据金额书写不清晰,有涂改现象。
三是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被检查单位普遍存在内部控制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没有对自身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进行梳理,没有根据业务流程查找风险点及对应措施,并进行评估定级。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相关被检查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存在问题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切实做好会计基础工作,确保会计工作质量的提高和会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强化细化业务流程管理,靠实岗位责任,提升业务水平,加强财务管理。
特此公示
平凉市崆峒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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