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平凉市崆峒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平凉市崆峒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2年12月4日平凉市崆峒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平凉市崆峒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4日决定:接受马万江、田占川、白天、张书、罗曦峰、屈耀、姚志辉、柴璟、高万礼、曹小平、曹正平、梁筱斌、程发才、摆惠(按姓名笔画排序)辞去平凉市崆峒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白天、屈耀、高万礼、摆惠的平凉市崆峒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白天的平凉市崆峒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屈耀的平凉市崆峒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高万礼的平凉市崆峒区人大财经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平凉市崆峒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高万礼、摆惠的平凉市崆峒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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