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27号)

  • 时间:2022-08-10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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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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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8月9日0—24时,全国报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952例,涉及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区市/省(区、市)/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区、市,其中海南570例、新疆122例、西藏28例。海南、新疆疫情已外溢多个省份,继我省嘉峪关市出现省外输入病例后,张掖市山丹县又发现1例新疆输入病例,并继发2人感染。我市近期从海南、新疆、西藏等地返回旅游和务工人员增多,疫情输入风险较大。为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从严从紧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省外和省内有疫情地市来平返平人员须在出发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单位、宾馆报备,未提前报备的,必须在落地后12小时内完成报备。7天内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的来平返平人员,需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落实相应的隔离管控措施。对其他地区来平返平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第一落点实行“落地采”,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二、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信息,非必要不前往有疫情省份和地市;确需离平的,要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返回后主动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接到各级疫情防控部门电话告知或提示的风险人员,要立即主动向所在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宾馆报备。

三、广大群众要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未接种疫苗的3岁及以上人员特别是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尽快完成全程(两剂次)疫苗接种;符合加强针接种条件(18岁及以上、全程接种满6个月)但尚未接种的人员,要尽快按程序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五、广大群众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主动配合汽车站、火车站、高速出口和交通查验点,落实“两码一证”查验、体温检测、旅居史询问、核酸检测、分类管理等防控措施。对不提前报备或瞒报、谎报、迟报行程信息和不履行个人防控责任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平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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