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平凉市崆峒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平凉市崆峒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政协平凉市崆峒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政协平凉市崆峒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2月5日政协平凉市崆峒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凉市崆峒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政协平凉市崆峒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6日至9日在平凉广成酒店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平凉市崆峒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平凉市崆峒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中共平凉市崆峒区委主要领导讲话;
四、列席平凉市崆峒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五、审议通过政协平凉市崆峒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
六、审议通过政协平凉市崆峒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七、审议通过政协平凉市崆峒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八、审议通过政协平凉市崆峒区第十四届委员会提案和社会法制委员会关于政协平凉市崆峒区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九、人事事项;
十、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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