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崆峒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和示范基地的公示
根据《平凉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和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平人社通〔2021〕73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平凉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和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3〕111号)规定,经乡镇申报,区人社局复审后,联合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实地考核评审,拟认定崆峒镇为崆峒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白水镇华兴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崆峒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向平凉市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6日至5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平凉市崆峒区劳务产业中心(鸿远大厦917室)
受理电话:0933-8236141
平凉市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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