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工程项目名称:平凉市第七中学消费水池、杂物间及体育器材室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平凉市第七中学
施工单位:甘肃海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竣工时间:2021年5月11日
工程总造价:162.8421248万元
2020年11月3日甘肃海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理的平凉市第七中学消费水池、杂物间及体育器材室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442632万元,该项目工程于2021年5月11日竣工验收,现申请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依据《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对该工程项目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向平凉市崆峒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公示期满后,如未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将按规定退还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举报投诉电话:0933-8237523
公告期: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0月11日
平凉市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1日
(编辑:兰雪荣 责任编辑:牛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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