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平凉市崆峒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平凉市崆峒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29日平凉市崆峒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平凉市崆峒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2024年1月4日至7日召开平凉市崆峒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期4天。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平凉市崆峒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平凉市崆峒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平凉市崆峒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通过平凉市崆峒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部分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其他事项。
(编辑:兰雪荣 责任编辑:牛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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