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红太阳热力有限公司关于拖欠采暖费公建单位、商业企业、居民名单的公示(第三批)

  • 时间:2023-11-18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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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甘肃红太阳热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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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出台《平凉市城市(县城) 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热用户应于10月30日前一次性全额交纳当季采暖费;双方对交费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热用户逾期不交纳采暖费的,供热单位督促其限期交纳,拒不交纳的,供热单位可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依法追缴采暖费和违约金”的规定,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公建单位、商业企业未缴纳2022-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采暖费。现将平凉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部分欠费用户(第三批)予以公示。

附件:平凉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部分欠费用户公示表.xlsx

(编辑:兰雪荣 责任编辑:牛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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