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代理记账机构资格的公示

  • 时间:2023-10-11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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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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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崆峒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6]第80号、[2019]第98号)、《甘肃省会计管理条例》等规定,经审核甘肃安诺盈财务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金财云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准予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批准甘肃安诺盈财务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金财云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记账资格有异议的,可向区财政局反馈意见建议。

监督电话:0933-8212260  

(编辑:兰雪荣 责任编辑:牛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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