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关于办理2024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事项的公告

  • 时间:2024-09-02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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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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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市区稳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促进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返乡下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就业,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甘财社〔2019〕33号)文件精神,现就办理崆峒区2024年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在我区辖区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或从事的个体经营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日期为准,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正常运营满1年以上。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必须满足离校2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同一人员创办不同的企业或从事多个个体经营的,仅可享受一次补贴,已享受过补贴的人员不能再次申请。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创业人员向区人社局提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区人社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通过部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向区财政局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并按规定拨付至创业人员个人社保卡(账号和户名必须与创业人员本人提交的资料姓名一致)。

三、申报所需资料

(一)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二)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三)脱贫劳动力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脱贫户有关证明(由乡镇出具的脱贫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四)退役军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退役证》或《退伍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五)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户籍与经营实体均在崆峒区范围内),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务工地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务工地办理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期限

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30日。

五、注意事项

以上所需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审核原件,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必须是国家政策支持的产业。请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相互转告,及时申报。 

咨询电话:0933-8231878

咨询地点:崆峒区就业服务中心(市区政务服务中心918室) 

附件:个人真实情况承诺书.docx


平凉市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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