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公告
根据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平财农〔2024〕16号)文件,2024年下达我区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50万元,用于2024年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乡镇(试点单位)奖补、全区劳务产业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扶持发展零工市场,有效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各乡镇要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乡镇(试点单位)申报认定、劳务产业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等工作,确保本批次劳务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效益,有效促进群众增收,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平凉市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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