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平凉市崆峒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7日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平凉市崆峒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王军雄所作的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自觉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更重责任”,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崆峒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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