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城市管理局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关于柳湖公园、东湖公园湖内严禁游泳、钓(捕)鱼的通告

  • 时间:2024-07-03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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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崆峒区城市管理局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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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柳湖公园、东湖公园游园秩序管理,消除在公园湖内游泳、钓鱼、捕鱼的安全隐患,保护公园湖水水质和生态平衡,倡导市民游客文明游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规定,现就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公园湖内水域严禁游泳、钓鱼、捕鱼、电鱼、毒鱼。一经发现,将收缴游泳、捕捞、垂钓工具,并依法予以查处。

二、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反以上规定,将通报工作单位,屡教不改者,将报告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非国家公职人员违反以上规定,将在主流媒体对其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三、公园治安监控视频管理设备已全面实施覆盖,如发现游泳、钓鱼、捕鱼等行为,将作为处罚佐证视频资料。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挠在公园开展正常执法和管理工作,拒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教育劝阻,暴力抗法及其他妨碍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市民游客相互监督、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特此通告。


平凉市崆峒区城市管理局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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