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崆峒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申报工作的通告
根据《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政办发〔2020〕87号)和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平凉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区政办发〔2021〕1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4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崆峒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国家政策规定核算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请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所属单位按要求申报。
三、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可采取网上申报和窗口申报的方式完成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申报工作。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请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zwfw.gansu.gov.cn;)“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专区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直接在税务部门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和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且残疾人实际在岗,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崆峒区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申报手册从甘肃残疾人就业信息网www.gscjrjy.org.cn自行下载)
(二)窗口申报
1.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到平凉市崆峒区残疾人联合会办理申报手续。(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郊街道289号区残联三楼康复中心办公室)
2.用人单位申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从业残疾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
(2)用人单位与从业残疾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残疾人三方签订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3)从业残疾人2023年全年参加社会基本保险缴费明细复印件(参保月份即就业月份,按实际计算);
(4)从业残疾人2023年全年收入明细单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王 军 电话:0933-4160318
平凉市崆峒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