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崆峒区大寨-峡门5万千瓦风电项目投资主体资格的公告

  • 时间:2024-11-11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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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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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指导方案》(甘发改能源〔2021〕327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平发改电力〔2024〕134号)文件精神要求,经竞争性配置评审,确定中能建城乡投资(重庆)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为崆峒区大寨-峡门5万千瓦风电项目的投资主体。项目自协议签订至今,经多次调度督导,企业未按期完成项目核准,未开工建设,也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经研究决定,取消中能建城乡投资(重庆)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崆峒区大寨-峡门5万千瓦风电项目投资主体的资格。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13日(3个工作日)

联系人:武宏学  联系电话:0933-8236930


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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