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关于办理2026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小微企业或个体经营主体成长,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支持力度,实现稳就业、惠民生、促发展的目标,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文件精神,现就办理平凉市崆峒区2026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2021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0日在崆峒区辖区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经营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农民工。
(二)补贴标准:可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同一人员创办不同的企业或从事多个个体经营的,仅可享受一次补贴,已享受过补贴的人员不能再次申请。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向区人社局提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区人社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经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社局向财政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并按规定拨付至创业人员个人社保卡(账号和户名必须与创业人员本人提交的资料姓名一致)。
三、申报资料
(一)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退役证》或《退伍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返乡入乡农民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户籍与经营实体均在崆峒区范围内),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本人户口簿、务工地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务工地办理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报期限
2026年6月1日—2026年7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1.以上所需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审核原件,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主体必须是国家政策支持的产业。
2.申报小微企业或个体经营主体经营规范,无拖欠职工工资等不良信用记录。
3.申报补贴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申报人员不再受理。
请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相互转告,及时申报。
咨询电话:0933-8231878
咨询地点:崆峒区就业服务中心(市区政务服务中心9楼918室)
附件: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平凉市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