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崆峒区开展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补贴申领工作的公告

  • 时间:2026-09-01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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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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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鼓励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淘汰更新,根据《平凉市崆峒区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项目实施方案》(区政办发〔2026〕24号),我区正式启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补贴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具体流程公告如下:

一、补贴时间

本次淘汰补贴时限为:2026年9月启动至2027年12月底截止。

二、补贴申领条件

申请补贴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含叉车、装载机、挖掘机等),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为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且已完成环保编码登记;

2.机械整机完整,发动机、车架、变速箱、前后桥、液压系统等核心部件无缺失,权属主体自愿申请提前淘汰;

3.按要求交售至区内具备合法资质的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完成规范拆解;

4.申请主体为自然人、民营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贴:

1.因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损毁报废的机械;

2.未完成编码登记的机械;

3.已享受各级同类报废淘汰补贴的机械;

4.机械权属存在争议、未交至指定拆解企业或拆解流程不规范的;

5.排放阶段及生产出厂日期无法核实确认的;

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财政供养单位所属的机械;

7.其他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情形。

三、补贴标准

按机械类型、规格分类及发动机额定功率实行差异化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四、办理流程

本次补贴实行按月集中核验、联审公示、兑付资金的工作模式,全流程闭环办理,申请人可提前在崆峒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本公告附件表格,也可到窗口现场领取填写,具体步骤如下:

1.窗口登记申请。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前往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提交相关资料并登记信息;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步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当月提交的申请,统一纳入当月核验批次。

2.集中现场核验。区生态环境分局每月组织开展集中现场核验,逐台核查机械状态、额定功率、排放标准等信息,核验合格的,签订自愿淘汰承诺书。

3.规范报废拆解。核验合格后,申请人将机械交至区内具备合法资质的报废拆解企业,完成不可逆破坏性拆解,由拆解企业出具《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回收证明》,全程留存拆解影像资料。

4.部门联审公示。申请人持报废回收证明、拆解全过程影像资料、补贴申请表等资料,前往区商务局进行审核盖章,盖章后将全套申报材料交回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由区生态环境分局按月复核、盖章,并在统一办理环保编码注销后报区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于次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补贴资金兑付。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于当月内由区财政局按规定直接拨付至申请人预留的银行账户。

五、申报所需材料

本次申报分两个阶段提交材料,对应办理流程分步准备即可:

(一)初次窗口登记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械环保编码登记信息、发动机铭牌照片;

3.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拆解完成后联审提交所需材料

1.经现场核验签字确认的《崆峒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补贴申请表》《自愿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承诺书》;

2.拆解企业出具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回收证明》原件;

3.机械拆解全过程影像资料(含拆解前整机、拆解中发动机破坏性处理、拆解后残骸全景照片);

4.申请人本人一类银行卡复印件(单位申请的提供对公账户信息)。

六、有关说明

1.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补完即止。

2.申请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依法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应责任。

七、咨询方式

受理地点: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咨询电话:0933-5938305

附件:1.崆峒区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补贴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

3.自愿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承诺书

4.崆峒区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补贴办理流程图

5.崆峒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名单

6.机械拆解全过程影像资料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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