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财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时间:2026-01-16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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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发布《平凉市崆峒区财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接收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崆峒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财政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聚焦社会公众关注关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一)主动公开扎实推进。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政府采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信息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并积极做好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公示公开等方面工作。2025年主动公开财政资金信息20条,政策文件12条,政策解读3条,公示公告13条。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形式和内容,方便群众获取有关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2025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有序强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产生、谁公开”的原则,明确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责任。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在网站集中发布清理结果。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系统梳理,形成并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实行清单化管理。

)平台建设持续优化。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财政局板块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优化栏目设置,方便公众检索和查阅。针对公开内容中出现的错敏词语等问题,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审核整改,全年我局门户网站未发生重大运维差错和网络安全事故。加强“崆峒财政”微信公众号的运维管理,将其打造为发布财政动态、解读惠民政策的重要移动平台。

(五)监督保障坚实有力。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等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各项信息发布是否及时、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准确。在部门介绍中公开监督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及时处理投诉、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2025年未出现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更新效率有待提高,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细化。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覆盖面还不够广,对各类政务新媒体的运用上还不够与时俱进。

改进情况: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对照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更新,定期维护,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政策解读发布回应水平,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创新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采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形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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