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医疗物资储备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1-01-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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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区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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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直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及省、市、区2021年元旦春节暨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医疗物资储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疫情防控“五有一网格”工作要求,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各单位严格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实物储备产能动员、供需监测动态管理、采储并用平战结合”的原则,及时采购口罩、消毒液、酒精等消杀防护用品,物资储备量原则上要满足1-3个月满负荷运转需求,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办和区直各部门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力量,结合工作实际对医疗物资保障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再部署,细化任务,靠实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掌握重要医疗物资储备情况(物资品种和数量),为储备物资精准调运提供支撑。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衔接。区工信局要牵头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动态监测全市21家省工信厅备案确定的重点物资保障企业的运营情况,做好调度服务工作;区卫健局要及时了解掌握区级医疗机构重要医疗物资储备情况,督促医疗机构按照要求落实物资储备;区市场监管局要严格市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违法犯罪行为;区药保局全力做好应急药品的保供稳价工作,督促各药品配送企业在第一时间保证各医疗机构采购药品配送到位,满足医疗机构的应急需求,督促各医疗机构做好预防和救治药品的采购储备;区财政局要及时安排下拨疫情应急处置、防控补助等工作经费,并根据应急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检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调度和保障供应需求,逐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严格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商务局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备足货源,延长营业时间,确保春节期间正常营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供应物资的自检,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其他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物资监管。各相关单位对储备的医疗防护物资统一进行管理,分类存放,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潮防盗,确保安全存放、安全操作、安全使用;防护物资实行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出入库登记台账,每笔防护物资入库后,管理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做好登记,使用时详细做好防护物资的发放登记清单,确保防护物资物尽其用;专人负责防护物资的监管工作,不定期抽查防护物资使用情况,按规范要求,使用情况及时进行补充。

(四)加大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办,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行业及下属单位的物资储备督导工作,督促完成储备任务,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疗物资及车辆保障组,将于近期对各单位疫情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问题要进行督促整改,对未按要求储备防护物资的单位要进行通报,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防机制。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保障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工作,积极行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疫情突发情况下医疗物资需求。

(二)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责任再落实,措施再强化,工作再细化,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各项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确定一名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及时将本单位物资储备使用情况进行月报制,于每月25日前将崆峒区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表报送至医疗物资及车辆保障组(区工信局)。

联系人:朱蕾    电话:5911303     QQ:625767016

附:崆峒区各单位疫情防护物资检查表.xlsx 

 

 

                                        平凉市崆峒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情防控医疗物资及车辆保障组(代章)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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