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时间:2024-03-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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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现将《202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凉市崆峒区民政局              

2024年3月15日              




202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


2024年,全区民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区委五届九次全体会议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强化系统观念,树牢底线思维,深化改革创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履行新时代新征程职责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崆峒作出民政贡献。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抓紧抓实经常性教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常态化开展以党组中心组带头学、党支部创新学、党员干部推动学为主体的政治理论学习,持续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贯彻氛围。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完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联系服务群众、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工作举措,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全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统筹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加快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认定,推动将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向低收入人口延伸,形成梯度救助格局。

持续巩固兜底保障成果。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政策衔接并轨,按照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认定和临时救助政策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甘肃一键报贫”申报农户等按规定纳入相应救助帮扶范围。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专责工作组作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专项救助,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深化东西部协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扎实做好花所镇周柳村帮扶工作。

)社会救助政策精准落实。巩固拓展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成果,落实单人户保、低保渐退、财产豁免、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措施,做到“应保尽保”。严格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加强与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就业政策、失业保险政策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家庭财产状况认定条件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开展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月复核。深化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做好家庭经济状况异地协查。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程序和档案资料,促进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和管理更加高效。

)强化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认真贯彻落实《平凉市崆峒区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全面做好低收入人口精准认定、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落细落实社会救助主动发现长效机制,按规定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录入省级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加强与部门信息数据进行实时共享,充分利用大数据时代网络化、信息化技术赋能推动民政政策落实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提升政策落实精准化水平。

)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继续提高全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形成“资金+物质+服务”救助方式。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推进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合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救助个案问题。完善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为困难群众提供救助帮扶。    

)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行动,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治理重复信访和化解信访积案,畅通救助服务热线和网上申请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强化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深入排查资金拨付、发放、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堵塞监管漏洞。加强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和政策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公布救助对象相关信息、申请程序和政策措施。

三、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九)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水平。落实《甘肃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甘肃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实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项目。落实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制度。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十)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试点。全面积极落实《甘肃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认真开展省级老年助餐服务试点工作,在组织形式、服务模式、运营机制等方面,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十一)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持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举办全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

(十二)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健全区、乡、村衔接顺畅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推进为民实事项目建设,新建1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个村级互助幸福院。鼓励发展农村老年互助服务,因地制宜探索发展互助养老模式,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十三)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主动创稳工作,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推行“互联网+监管”。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动养老机构重大事故动态清零。持续开展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规范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十四)持续推进项目建设。持续推进白庙中心敬老院附属工程建设,尽快配齐设施设备,投入运营,发挥效益。加快推进崆峒区老年养护院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作用。

四、推动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十五)完善老龄工作制度机制。推动落实新修订的《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开展年度老龄重点课题研究,加强老龄工作前瞻性研究,初步形成一批研究成果。

(十六)加强老龄工作协调落实。筹备召开区老龄委会议,部署推进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任务。开展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统计调查,发布老龄事业年度发展报告。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综合创新试点,围绕组织领导、老龄服务、社会参与、宜居环境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整体解决机制。

(十七)推动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依托建成的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满足老年人在居住环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出行便利、公交乘车优惠、门票减免等各项优待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

五、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十八)强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引导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走深走实。持续开展社会组织“两个覆盖”集中攻坚行动,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六同步”“两纳入”,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等工作中同步落实党建要求,将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社会组织章程。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理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发挥“四个服务”作用。

(十九)完善社会组织制度机制。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方面新修订出台的政策,优化完善崆峒区相应落实措施。推动出台《全区性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全区性社会组织年检办法》《全区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规定,有效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建立社会组织基础信息统计分析制度,发挥社会组织法人库、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作用,提升社会组织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十)严格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强化部门联动,督促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严格履行前置审查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登记工作。推动社会组织登记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建设,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工作。以培育发展社会治理类、公益慈善类、纠纷调解类等社区社会组织为重点,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常态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顿。

(二十一)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组织实施规范化建设三年(2024—2026年)专项行动,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加强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排查,联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持续深化社会组织收费行为监管。“零容忍”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主动配合业务主管单位抓好涉意识形态领域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安全。推进社会组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执法能力。 

(二十二)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扎实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持续做好崆峒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结对帮扶工作。按照津甘帮扶协议,科学编制2024年帮扶需求计划,对接做好东西部协作帮扶工作。持续动员引导全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帮扶行动。进一步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陇上行”和“结对关爱”活动。协同推进社会组织参与主动创稳和基层治理。

六、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二十三)加强《慈善法》学习宣传。根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甘肃省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指引》等相关政策,开展宣传贯彻活动,加强慈善法规政策培训学习。

(二十四)加强慈善活动监督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慈善组织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开展慈善活动。开展区慈善协会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加强对属地慈善协会公开募捐活动、慈善项目开展、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管,重点规范慈善组织捐赠款物的募集管理使用。

(二十五)加强慈善信息化建设。加强区慈善协会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区慈善协会全面准确高效使用“慈善中国”平台和慈善组织年报年检系统,提升慈善组织信息化建设水平。

(二十六)动员引领社会向善。组织开展第九个“中华慈善日”等宣传活动,弘扬慈善文化和“人人皆可慈善”的理念,引领向上向善的社会风气。选树慈善先进典型,推荐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个人和优秀慈善组织、慈善工作者参与“甘肃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配合财政、税务部门落实慈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支持更多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慈善事业。

七、着力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

(二十落实儿童福利领域法规政策。全面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养尽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甘肃省“福彩圆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办法》,持续规范有效实施“助学工程”。

(二十依法规范收养登记管理。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通知》《关于鼓励省内家庭依法收养机构内病残儿童的通知》要求,持续推动提升收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严格落实收养评估制度,规范收养档案管理,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加强收养登记机关和收养登记人员政策培训。

二十九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持续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专项行动,优化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落实民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落实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情况核查工作机制,科学评估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状况。

(三十)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开展全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推动建立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督查督办制度。制定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确保将流动儿童纳入政府关爱保护范围。深化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研究落实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有关政策,落实帮扶措施。

(三十夯实儿童福利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加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配齐建强工作队伍,强化工作服务保障,提升工作效能。加强基层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巩固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为主要阵地的基层工作机制。

八、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三十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持续做好清明节等传统祭祀节点的祭扫工作部署和服务保障工作,推进移风易俗改革;加快推进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项目建设;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行业管理。

(三十)持续推进婚姻登记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历史数据,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省内通办”,为开展“跨省通办”打牢基础。严格落实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婚姻登记政策。持续推进婚俗改革工作,树立文明新风尚,通过移风易俗典型宣传、组织形式多样的集体婚礼、集体颁证仪式等多项活动,引导新人自觉抵制陈规陋习,树立文明婚嫁意识。积极探索推进公园式婚姻登记机关建设。

(三十加强残疾人福利制度及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规范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精康融合行动”,加强部门协同,做好接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国家转介信息平台准备工作。认真落实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履行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有关政策,探索完善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体系。组织实施2024年“福彩助残”公益项目,推动康复辅具事业发展。

(三十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效能。强化源头预防和落户安置工作。持续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

(三十六)持续做好“结对帮扶·爱心崆峒”工程建设工作。持续精准摸排三类关爱对象家庭底数,重点跟进掌握,建立健全结对关爱行动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全面掌握干部变化及关爱对象变动情况,切实做到“应结尽结、应退尽退”。及时更新系统数据,确保线上线下数据一致。督促指导帮扶干部开展入户及线上关爱,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充分挖掘先进典型,做好宣传推广,确保结对关爱工作取得实效。

九、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三十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落实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行政区划设置的系统性研究和体系化谋划,依据国家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及市局安排,部署开展全区行政区划规划思路研究拟定工作。加强行政区划工作机制制度建设,稳慎有序、规范做好城乡基层行政区划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区划历史文化研究,多措并举加强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推进行政区划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全区行政区划工作专家库。持续推进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三十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依据新修订的《甘肃省地名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全区地名管理法规制度体系,构建“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地名管理新格局。发挥各级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严格落实地名审批和备案公告制度,规范地名命名和罗马字母拼写管理,依规开展地名领域监督执法。加大地名管理政策法规和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宣传力度,认真执行相关标准规范,逐步建立符合区情实际的地名保护名录体系。

三十九深化区划地名成果应用。着力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按照相关评价指标,指导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乡村著名行动”示范县、试点乡镇建设取得实际成效。落实民政部优化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部署要求,加强全区地名信息数据日常管理和更新维护,不断提升地名信息数据质量。持续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配合做好全国重要地理信息统计。

十、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四十)加强民政法治化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到期文件。贯彻落实民政部加强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意见》,制定配套措施。持续抓好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推动形成党组中心组、支部学法长效机制。完善民政标准化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十)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全区民政政务服务事项更新和要素优化工作,持续落实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办理和“全流程”效能监督。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优化整合救助业务系统的基础之上,对各级平台进行纵向技术对接,实现应用、数据、业务的纵向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大力推行“互联网+智慧养老”模式,完善智慧康养平台,健全上门照护服务标准,建立线下日常监管和线上智慧监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监管网络。统筹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做好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

(四十)筑牢民政事业安全发展防线。认真履行平安建设、反邪教、“扫黄打非”和禁毒成员单位职责,深入开展民政领域平安建设暨主动创稳工作,有效维护民政系统安全稳定。加强民政服务机构设施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管理,确保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四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结合机构改革,制定局机关“三定方案”。从严开展干部监督考核管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积极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提高知识储量、厚植文化底蕴、增强业务能力。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加强民政宣传工作,讲好民政故事、树好民政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来教育引导和激励民政干部,努力建设政治过硬、素质优良、担当作为的新时代民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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