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近期,全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给广大人民群众,特别 是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影响。各单位要在严格落 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区情实际,聚焦民政职 责使命,全面落实好各类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
一、全面兜牢基本民生保障
群众冷暖无小事,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是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的必然要求,更是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有力举措。各乡镇、街道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责 任,统筹谋划推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加强 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落实。切实推动各项救助政策落实落细,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民生保障。
二、加快临时救助工作办理
充分发挥临时救助资金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应急性、过渡性作用,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充分用 活临时救助备用金,对因疫影响困难程度较轻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直接给予不超过 1000 元的“小金额救助”;对困难持续时间为 1 个月且救助金额不超过 3500 元的临时救助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规定直接审批,先行救助后报区民政局备案,通过简化程序,提升办理时效,及时解决新冠肺炎疫情给部分群众造成突发性、紧迫性和临时性的生活困难。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组织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力量,重点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对因疫滞留、隔离收治且在住宿、饮食等基本生活方面遭遇临时困难的人员;对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和个人进行摸底排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给予相应临时救助。对疫情期间流浪乞讨等特殊救助对象,由急难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先行实施临时救助后报区民政局备案。要创新“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模式,及时为疫情期间隔离受困群众提供蔬菜、米、面、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不断提升救助质量。全面及时准确、公平公开公正将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个人和家庭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确保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三、加强重点对象关爱保护
要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照料责任和定期走访探视制度,严密监控疫情形势及其带来的影响,及时掌握分散供养对象身体、生活状况和遇到的各类问题,采取“资金+物资+服务” 的方式,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确保基本生活不发生问题。特困供养对象监护人被确诊或隔离的,要另外指定专人负责供养对象的监护照料。要指导照料服务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采取视频走访慰问、生活物资配送、环境卫生清理、帮助防疫消杀等方式,提供悉心到位的照料服务。要重点关注社会散居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中的重病和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特别是父母等监护人处于隔离观察或住院治疗,以及父母参加疫情防控任务无暇照顾的儿童等五类儿童。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职责作用,对五类儿童开展巡访排查,掌握其基本生活保障、疫情防控、心理情绪等情况,指导其家庭做好防护工作。要积极开展“暖心行动”,通过多种渠道为困境儿童及其困 难家庭免费发放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防护用品,帮助解决遇 到的实际困难。
四、着力提高社会救助办理时效
畅通社会救助热线,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甘快办”和救助热线申请社会救助,减少人群聚集和感染风险。要安排专人 24 小时负责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工作,提高办理效率、及时受理、快速响 应。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社会救助的,适当优化简化审核确 认程序,加快办理进程,并按规定及时公布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解读:因疫解困临时救助政策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