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民政局平凉市崆峒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崆峒区志愿者激励嘉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时间:2023-10-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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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培育志愿服务文化,进一步推动我区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现将《崆峒区志愿者激励嘉许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平凉市崆峒区民政局   平凉市崆峒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崆峒区志愿者激励嘉许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广泛动员和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广大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广大志愿者的成就感和荣誉感,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便利化、项目化、品牌化,不断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水平,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平凉市志愿者激励嘉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平市民〔2022〕248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志愿者,是指在全国志愿服务网注册、登记,长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正式注册的志愿者,思想积极向上,遵纪守法,服务规范,个人信用良好,志愿服务热情周到,尊重服务对象且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能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完成相关志愿服务工作任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志愿服务组织,是指在全国志愿服务网 注册、登记,经常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和社会志愿服务组织等非营利性组织。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

自愿、无偿、合法开展的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志愿服务时长,是指志愿者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全国志愿服务网记录的服务时长。

第六条 对志愿者的激励嘉许由区民政局和区文明办负责,坚持以精神激励为主,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根据工作实际适当给予物质奖励,鼓励关注激励对象需求,切实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开展崆峒区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最佳志愿服务社区等评选活动。

第二章 星级认证

第七条 志愿者星级评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登记注册,具有完整良好的志愿服务记录,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遵守社会公德,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志愿服务活动。

第八条 志愿者星级认证以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依据,累计时长达到100小时以上。志愿服务时间是指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实际付出的时间,以小时为计量单位,按照统一信息数据标准录入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第九条 星级志愿者评定标准:志愿者星级评定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共五级。服务质量良好的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记录达到100小时、300小时、600小时、1000小时和2000小时以上的,分别认证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志愿服务记录有效时长累计1000小时以上(含1000小时),且服务质量好、社会影响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优秀志愿者,经区民政局和区文明办综合审定授予“崆峒区金牌志愿者”称号,并颁发徽章、证书。志愿服务记录有效时长累计2000小时以上(含2000小时),且服务质量好、社会影响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优秀志愿者,推荐参与“平凉市金牌志愿者”评选。

第三章 嘉许礼遇

第十条 注册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1小时获得1个积分,积分可累积。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各乡镇(街道)文明实践所、村(社区)文明实践站设立“积分超市”的,根据各志愿者积分情况,兑现相关物品,积分按年累计计算,一经兑换即抵扣相应分值。

第十一条 对获得三星级以上志愿者或受区级以上表彰的志愿者,在重大节庆、公益文化、公共文化场馆主题展等活动中,给予特邀参加、观影、参观等礼遇,并优先推荐参评区级以上志愿服务评选表彰活动,

第十二条 志愿者参加大型赛事、大型会务、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保障等重要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认定为星级志愿者,获得表彰的志愿者还可参评高级别的志愿服务评选表彰。

第十三条 区民政局和区文明办对获得星级认证和表彰的志愿者,优先纳入志愿服务宣讲和培训讲师队伍,邀请走进基层巡讲巡演,用鲜活的事例、用榜样的力量影响人、引领人。

第十四条 享受国家、省、市级礼遇优待措施的志愿者可以同时享受管理所在地的礼遇优待措施,内容相同的,按最高标准享受。

第四章  激励回馈

第十五条 评先选优方面,星级志愿者享受下列激励政策:

1.推选各级入党、入团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评选以及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三八”红旗手等创建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党的基层组织(共青团基层组织)在发展党员(团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星级志愿者。

3.高等院校、中职学校(普通高中)等在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新时代好少年”等先进时,应优先推选星级志愿者学生。

第十六条 医疗卫生方面,星级志愿者享受下列激励政策:

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为星级志愿者开通“绿色通道”,在办理挂号、取药、住院、付费、就诊等方面享受优先办理。

第十七条 公共交通方面,星级志愿者享受下列激励政策:

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志愿者在崆峒区城区公共收费停车位收费时段可分别享受每年50小时、100小时、150小时免费停车待遇。

第十八条 社会保障方面,星级志愿者享受下列激励政策:

1.星级志愿者在申请公租房时,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办理。

2.星级志愿者在安排公益性岗位、录用社区专职工作者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3.各单位在节日慰问和帮助困难职工时,可将星级志愿者列为对象。

第十九条 文化生活方面,星级志愿者享受下列激励政策:

1.星级志愿者在区内公共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享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待遇。

2.星级志愿者在指定影院观影时,一至三星级可享受影院会员价,四至五星级可享受半价;在新华书店购书时,三星级享受9.5折,四星级享受9折、五星级享受8.5折。

第五章 关爱保障

第二十条 各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困难志愿者台账,在春节、

“3.5”学雷锋日等时间节点,看望慰问生活困难的志愿者。对因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导致生活困难的星级志愿者、优秀志愿者,民政部门优先给予社会救助;各志愿服务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志愿者,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资帮扶。

第二十一条 鼓励低收入家庭成员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活动。人社部门对积极参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在

安排公益性岗位时应当优先选取。

第二十二条 志愿者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给予支持,并提供必要保障。

第二十三条 鼓励自然人、法人、慈善组织和其他合法组织向正式注册的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捐赠。

第二十四条 宣传部门、融媒体中心、各志愿服务组织要通过设置专题专栏、事迹展览墙等方式大力学习宣传星级志愿者、优秀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和志愿服务组织的特色亮点、创新做法,用鲜活的事例和榜样的力量影响人、带动人、提升人。

第六章  实施管理

第二十五条 星级认证由区民政局和区文明办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认证结果由志愿服务组织在服务所在地社区备案,并由区民政局指导相关单位志愿服务队及时在注册系统上进行星级标识。区民政局和区文明办负责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区域内认定星级志愿者名单。 

第二十六条 区民政局建立全区统一的核查制度,检查志愿服务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接受有关志愿者星级认证和表彰的投诉。

第二十七条 区文明办将星级志愿者数量和国家、省、市、区级志愿服务荣誉获得者数量纳入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城市慈善指数评价体系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测评体系。

第二十八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志愿者,撤回已取得的星级认证和荣誉:

1.在志愿服务记录方面弄虚作假的;

2.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或非法活动的;

3.违反志愿服务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4.个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个人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第二十九条 如发现激励嘉许对象资格不符,由认证部门撤回资格,并停止享受相应嘉许礼遇,必要时进行一定的追偿。如发现激励嘉许对象在取得资格后存在违法或严重失信行为,终止其星级志愿者资格并向社会公布,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区民政局和区文明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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