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5-01-08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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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崆峒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 2024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社团组织及养老服务等民众关切内容进行公开。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政策文件11条,政策解读7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共0件,无因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诉讼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深入推进民政信息公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成立了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信息审核发布、安全管理等制度,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时维护更新信息内容,确保政府公开信息更新及时、发布规范。

(四)平台建设

主动适应政务公开“互联网+”新形势,把“崆峒民政”微信公众号作为民政工作外宣的主窗口,及时发布有价值、关注度高的民政信息。今年以来,“崆峒民政”微信公众号关注量达到3.5万余人,发布各类公告、通知、倡议书、信息等1200余条,日均点击量达到2000余次,并向国家、省、市、区各级各部门上报信息100余篇,在各类媒体刊登80余篇,有效提升了全区民政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规定,依法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实行信息发布审核分级负责制,分管领导对发布内容进行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由办公室专人在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对信息公开栏目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8.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策解读有待强化。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对重要政策、重点信息的解读工作不够及时,解读形式较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单一。部分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些距离,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畅通,信息互动交流还有差距。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信息公开条例,细化信息公开管理相关措施要求,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依托崆峒门户网站和“崆峒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便民利民上更加灵活多样;三是进一步加大民政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充分理解有关政策和措施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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