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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 号 崆市监发〔2023〕2号
  •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2023-01-10
  • 信息名称 平凉市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凉市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3-01-10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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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实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持续完善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政策公开、工作决策公开、权力运行公开、监督管理公开、放管服务公开、行政执法结果公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我局重点围绕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涉企优惠信息等民众关切内容进行公开,让广大群众知情、参与、监督。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条(其中:政策文件信息38条、食品药品监管民生类信息40条、产品质量监管民生类信息12条、政策解读信息24条,其他信息4条);“崆峒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推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系列报道554篇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共0件,无因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诉讼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深入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进一步规范官方网站建设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确定了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审核发布,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优化官方网站栏目,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安全管理等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范围、途径,确保部门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发布规范。

(四)平台建设

平凉市崆峒区市场监管局现有“崆峒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粉丝数量3690人,月平均阅读人数1.3余人次。

(五)监督保障

平凉市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依法履行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形成系统完备、管用有效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虽然严格落实市、区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有待强化。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对重要政策、重点信息的解读工作不够及时,解读形式单一,解读深度较浅。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还需要充实。部分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些距离,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畅通,信息互动交流还有差距。

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管理相关措施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增加社会关注度和知晓度,保障广大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凉市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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