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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 号 区司发〔2023〕2号
  • 发布机构 崆峒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2023-01-12
  • 信息名称 平凉市崆峒区司法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凉市崆峒区司法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3-01-12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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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崆峒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现将我局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年报、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公共法律服务等基础内容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通过政务公开网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政策法规2条、部门文件3条、机关简介2条、规划计划1条、政策解读2条、预算决算2条、公共法律服务7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让社会各界全面、及时了解我局工作动态和资源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为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围绕各种申请事项,加强科室协作研究,审慎稳妥答复申请人。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细化分工,夯实责任。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从源头防范舆情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畅通服务渠道,不断充实完善我局在“甘肃·崆峒”网站栏目内容。每季度开展一次信息公开平台自查工作,并积极配合区政务公开办对我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开展读网工作,对检查发现问题积极整改落实。

(五)监督保障。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局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全面领导,分管领导对政务公开负直接领导责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各股室协作配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应对新形势新问题,认真分析,切实改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宽广平台,推动我局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的更高的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各股室所掌握的政务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凉市崆峒区司法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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