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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 号 区统发〔2024〕1号
  • 发布机构 崆峒区统计局
  • 生成日期 2024-01-09
  • 信息名称 平凉市崆峒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凉市崆峒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4-01-09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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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崆峒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甘肃·崆峒”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5条,其中:进度数据19条、统计公报5条、统计年鉴1条、政策法规4条、部门文件4条、预决算5条、规划信息1条、政策解读96条等。一是丰富平台公开。用好省、市统计局网站、“崆峒统计微讯”公众号、崆峒融媒等官方媒体平台,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二是创新公开方式。通过“崆峒统计微讯”公众号发布我局统计数据、工作动态及相关统计知识866条。三是畅通公开渠道。推进统计宣讲进党校、进基层、进企业;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开展“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对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和支持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二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在“甘肃崆峒”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畅通服务渠道,不断充实完善我局在“甘肃·崆峒”网站栏目内容,定期做好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崆峒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实时更新部门动态,多种形式开展 统计数据解读和统计法制宣传。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我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工作人员具体干的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与社会大众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政策解读内容、形式单一。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要求,一如既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发挥统计部门优势,加大统计分析、专题研究力度,充实信息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关注民生,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升相关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和专业素质,以政务公开促统计服务精进,以政务公开促统计形象树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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