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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 号 崆文旅发〔2024〕2号
  • 发布机构 崆峒区文旅局
  • 生成日期 2024-01-02
  • 信息名称 平凉市崆峒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凉市崆峒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4-01-08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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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崆峒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务公开网发布信息共69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4条、政策法规10条、部门文件5条、规划计划1条、预算决算9条、政策解读10条、公共文化服务30条;同时,我局加大宣传工作渠道,通过自媒体的方式形成宣传矩阵,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00余条,抖音发布100条,微博发布100条,阅读人数累计超过10万人次,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工作的质效度,同时,对文旅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展示和公开,为广大市民带来了新鲜及时的文旅资讯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组织落实,明确专人负责,相关科室协同配合,各相关科室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权责统一、分工明确、科室联动”的工作格局。按照上级部门进一步精简公文简报的要求,公开信息数量较上一年略有减少、公开内容更加丰富、规范。不仅将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同时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前,主动在网站等渠道发布征求意见稿,并及时公布反馈意见结果。

(四)平台建设情况。事项内容适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公开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各类文化、文物、体育、广电、旅游活动及相关工作动态等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要强化。二是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细化工作措施,立足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的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按照“政策制定与解读同步”的原则,及时做好政策性文件及解读的同步发布,增加图表图解等解读方式,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内容质量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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