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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 号 区医保发〔2023〕14号
  • 发布机构 平凉市崆峒区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2023-01-13
  • 信息名称 平凉市崆峒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凉市崆峒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3-01-13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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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完整、正确地公开政府医疗保障信息,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医保局主动公开了规划计划、预算决算政策解读医疗保险等内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力推进政府医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全年通过崆峒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6篇,其中规划计划3篇,预算决算2篇,政策解读5篇,医疗保险5篇,“崆峒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区医保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公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严格规范管理公开服务形式与内容,重大事项由分管副局长严格把关,保证公开内容正确与严谨;三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工作中经验和方法,及时改进和完善,提升政务工作的能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区医保局建设有微信公众号“崆峒区医保局”,崆峒区医保局微信工作群2个、QQ工作群1个,现全部正常运行,维护日常工作、医保信息内容宣传的有序进行,各项信息能够及时、完整、真实地公开。

(五)监督保障。加大医疗保障公开宣传力度,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心得,学习并借鉴兄弟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宝贵经验。逐步完善信息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科技管理等信息更新,对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检查,查漏补缺,及时纠正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加大常态化推进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规范性与正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局2022年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方面做出了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政策解读方面有待强化,以便社会公众更加理解政府医疗保障方面政策的意图与意义;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有助于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医保政策,扩大政策宣传与执行的群众基础。

(二)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总结并学习各项工作并进行信息公开的经验。做到充分沟通,实现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具体性、完整性和生动性;二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与业务能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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