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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 号 区执发〔20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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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2023-01-12
  • 信息名称 平凉市崆峒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凉市崆峒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3-01-1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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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区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组织、协调、落实、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依法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政务公开,着力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崆峒城管微信公众号、平凉发布、崆峒发布等新媒体并行的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行政法规、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部门文件和工作计划共计24条信息。二是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回应关切、服务公众,在甘肃日报、平凉日报、甘肃新闻网、崆峒门户网、“平凉发布”“崆峒发布”微信公众号、新崆峒刊发各类报道256篇。利用“崆峒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崆峒区拆违(危)拆临行动信息260篇、城市精细化管理系列信息140篇、党建信息20篇、通知公告32篇,城管信息被“平凉事儿”“平凉圈子”等公众号转发332篇,阅读总量达48万余次,全方位、多角度及时呈现城市管理动态,提升了群众关注度和参与度,营造了“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工作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认真规范完善办理程序,能够及时将信函、传真、网页申请、现场受理等申请受理渠道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中公布,方便群众获得政府信息。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按规范做好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审批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到层层审核,层层把关,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平台建设 一是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规范上传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至崆峒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由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目前运行情况良好。二是注重政务微信平台建设,利用新媒体平台形成传播矩阵,通过崆峒城管微信公众号、平凉发布、崆峒发布等新媒体发布信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班子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研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积极参加政府公开举办的业务培训活动,加强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了主动公开范围和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与民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更新不够及时,公开渠道仍需拓展,内容仍需充实和细化。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处理,稳步有序推进政务公开。二是丰富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结合微信、短信息、融媒体等平台,让群众更好地获取信息,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提高知情权、监督权。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回应广大群众关切,通过新闻媒体、撰写文章、接受采访等形式宣传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有关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凉市崆峒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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