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2-01-10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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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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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以来区住建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依法做到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部门动态和工作进展情况。今年在部门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和更新各类信息共计15条,在甘肃崆峒发布工作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0件,无因依电请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诉讼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立了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崆峒区住建局信息公开指南》,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等日常工作。

(四)平台建设。结合住建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和维护部门信息公开专栏栏目内容,对微信公众号进行更新,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方便、高效,今年累计发布微信公众号98期210条。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定了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持续优化流程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意识不强,主动公开的信息与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信息公开的受众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在广度和深度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指导。加强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业务素质,做到及时准确地更新维护政府网站有关信息。二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时效。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信息及时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坚持把提高工作效能和方便群众办事相结合,围绕住房和城市建管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多层次、多领域发布有关信息,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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