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崆峒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信息公开情况。今年以来,共主动公开信息49条,其中:环境保护督察反馈9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5条,重点污染企业信息2条,环保审批许可事项信息4条,环境检测质量信息报告3条,统计调查信息1条,环境突发事件1条,水源地饮水安全2条,并对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部门预决算类信息2条,环境保护类信息5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部门文件类信息4条,政策解读类信息4条。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二)信息管理情况。制定了《崆峒生态环境分局政务公开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时维护更新信息内容,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均按工作人员撰写上报,分管领导审查把关,主要领导审核同意的程序进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符合规定。
(三)平台建设情况。紧紧围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行阳光政务、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微信公众号、崆峒生态环境信息为辅阵地,在“崆峒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00多条,向区委区政府编报崆峒生态环境信息3期,向省、市、区报送信息67篇。
(四)监督保障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将信息公开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安排专人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查和更新维护,持续优化流程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虽然严格落实市、区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有待强化。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对重要政策、重点信息的解读工作不够及时,解读形式单一,解读深度较浅。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还需要充实。部分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些距离,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畅通,信息互动交流还有差距。
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管理相关措施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增加社会关注度和知晓度,保障广大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紧紧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黄河流域污染防治、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做好信息发布,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