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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称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崆峒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崆峒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崆峒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全区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保护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为重要渠道,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现将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今年以来,共主动公开信息52条,其中:环境保护督察反馈5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5条,重点污染企业信息6条,环保审批许可事项信息3条,环境检测质量信息报告3条,水源地饮水安全2条,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部门预决算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部门文件类信息5条,政策解读类信息4条。二是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96件,办结196件,办结率100%。按举报内容分类:涉及水污染17件,占受理总量的8.7%;大气污染28件,占受理总量的14.3%;噪音污染127件,占受理总量的64.8%;其他问题24件,占受理总量的12.2%。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共收到个人环评审批信息
公开申请1件,均按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了答复。
(三)信息管理情况。制定了《崆峒生态环境分局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印发了《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崆峒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时维护更新信息内容,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均按工作人员撰写上报,分管领导审查把关,主要领导审核同意的程序进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符合规定。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紧紧围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行阳光政务、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微信公众号、崆峒生态环境信息为辅阵地,积极发布信息。二是扎实推进12369服务热线规范运行,实行清单管理,全程跟踪群众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办理进度,按照法定办理时限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办理情况,无信访矛盾纠纷积案,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答复,解决了一批老百姓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将信息公开列入年度考核内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公开时限,安排专人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查和更新维护,持续优化流程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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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虽然严格落实市、区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有待强化。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对重要政策、重点信息的解读工作不够及时,解读形式单一,解读深度较浅。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还需要充实。部分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些距离,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畅通,信息互动交流还有差距。三是业务能力还需提升。随着群众对信息公开关注度的不断提升,各项新规定新制度的相继出台,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着新任务新要求,但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学习培训相对滞后,人员能力提升缓慢,影响了工作顺利推进。
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提升信息公开队伍能力水平,细化信息公开管理相关措施要求,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增加社会关注度和知晓度,保障广大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紧紧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黄河流域污染防治、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做好信息发布,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崆峒分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