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财政局

  • 时间:2025-06-18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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崆峒区财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机关内设股室13个: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综合股、经济建设股、行财股、社会保障股、农业农村股、会计股、资产管理股、债务股、金融股、绩效监督股;下辖事业单位27个: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农业资金核算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财政投资绩效评价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资统发办公室、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编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财务核算中心、财政惠民服务中心、柳湖镇财政所、四十里铺镇财政所、白水镇财政所、草峰镇财政所、峡门回族乡财政所、安国镇财政所、崆峒镇财政所、大秦回族乡财政所、白庙回族乡财政所、寨河回族乡财政所、上杨回族乡财政所、大寨回族乡财政所、香莲乡财政所、索罗乡财政所、花所镇财政所、麻武乡财政所、西阳回族乡财政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国有资本经营、政府采购等管理的法规、政策;草拟全区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并按规定报请批准后监督执行。

(二)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计划;编制并组织执行全区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编制年度决算。

(三)管理全区各项地方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并负责地方税政管理;按照规定的权限,研究报请上级审批地方税收的减免工作。

(四)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管理财政票据。

(五)负责核拨区级商贸、农业、文教、卫生、科学等部门事业费及其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编制,管理区级机关党派团体行政经费、公检法司经费、外事经费及财务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检查。

(六)负责区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批;负责区级机关土地、房产、车辆、设施和办公设备的配备、调拨、清查登记、监督检查。

(七)负责监督管理国家拨给的各项补助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

(八)负责管理罚没收入、规费收入和其他应上交本级财政的收入,安排罚没物资的拍卖处理工作。

(九)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管理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财务工作,管理非贸易外汇。

(十)负责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法规;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拟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及经营业绩考核具体办法,依据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考核报告。

(十一)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稽核和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及企业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建设,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建立国有资产数据库,提出国有资产调整方案。

(十二)贯彻国有资本金管理的行政法规;研究提出国有资本金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方案;负责监缴监管国有资本金收益;完善并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责任制度、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等管理规章制度。

(十三)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检查全国性的会计法令、会计制度及规章和准则的实施。负责教育规划、人员培训、信息宣传工作。

(十四)负责对执行财税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落实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定区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关规定。对区属国有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资人权利,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等规定,保障出资人权益;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六)建立完善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驻地分支机构的沟通联系,营造健康优质的金融环境。统筹推进全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督促相关方面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责任。会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十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

(十八)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

(十九)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计划。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区财政局要推动财政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财政事业发展职能,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系统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增强财政统筹能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会监督,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规范举债融资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十二)与国家税务总局平凉市税务局崆峒分局的职责分工:税政管理方面,根据授权,区财政局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安排开展税收立法调研;参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实施细则、税收政策贯彻执行及宣传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平凉市税务局崆峒分局负责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非税收入管理方面,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拟定市级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部分收入征收、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平凉市税务局崆峒分局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已征及后续划转非税收入项目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区财政局及时共享。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平凉市崆峒区财政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全局党务和党建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组织协调机关股室和下属单位业务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安全、信访、档案、政务公开、文件起草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年终考核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督促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数据保障、信息网络安全、运行及维护等工作;

(二)预算股。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批复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转移支付、专项补助和税收返还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工作;承担各乡镇及村、社等方面的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财政供养人员信息采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承担与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的联络工作和各级审计部门审计工作;管理、指导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编审中心。

(三)国库股。贯彻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拟定实施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组织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管理、指导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

(四)综合股。承担住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组织拟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出台的税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细则及有关政策;开展税源调查分析。贯彻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管理、指导区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工作。  

(五)经济建设股。承担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工业、建设、交通、商贸、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管理、招商、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中央、省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

(六)行财股。承担行政、政法、宣传、文化、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定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拟定因公出国(境)人员生活待遇制度;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八)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林业草原、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乡村振兴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九)会计股。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指导全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的初审工作;审批、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管理、指导区会计协会有关工作;负责对预算单位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负责对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进行审计。

(十)资产管理股。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配置标准,编审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决算;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工作;推进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

(十一)债务股。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地方金融类企业和金融管理部门财务制度;承担政策性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工作;贯彻执行政策性金融、普惠性金融有关政策;拟定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提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的建议,承担政府债务、外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财政外事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投融资、发展援助、技术援助、资金管理等工作;按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十二)金融股。负责监管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协调指导做好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拟定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健康发展;负责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和金融风险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区政府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排查金融风险隐患、打击处理非法金融活动、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应急处置地方金融突发和重大事件。

(十三)绩效监督股。负责组织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负责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检查处理及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负责受理对违反财税政策、法令、制度的重大举报案件;负责全区财政系统内部控制管理;承担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内部控制专项检查、考核和评价,对存在问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局属各单位内部控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

下属机构: 

(一)财政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信息的维护更新和宣传。审核区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以及区直部门和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预算。负责区本级非税收入的核算与统计、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的清算与划解,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区税务局及时共享。负责财政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核销、检查,负责实施并推广财政电子化票据应用工作,认真做好非税票据系统与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融合、数据集成和技术优化,不断夯实“信息管税”工作基础,推进数据共享。协助区财政局综合股开展非税收入的清理整顿和已取消(或调整)的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的督查落实工作。

单位负责人:赵阿灵

单位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88号

联系电话:0933-8577132

(二)农业资金核算中心

负责拟定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审核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计划,核算拨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审核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年度预、决算,分析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全区惠农涉农到户资金的核算发放工作,维护惠民资金发放信息化载体、基础信息。协助区财政局监督检查农业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负责人:吴晓平

单位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88号

联系电话:0933—8218316

(三)政府采购办公室

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依据批复的部门预算,指导各单位编制区级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按预算开展采购活动。依法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对采购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单位负责人:范小建

单位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88号

联系电话:0933—8217775

(四)财政投资绩效评价中心

负责全区财政资金绩效监督管理,配合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工作计划及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监督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负责全区财政系统内部控制管理,承担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牵头拟订、审查、考核和评价,对存在问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区财政局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内部控制工作;参与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负责上级财政部门安排的相关财政法规、政策执行、财政收支及会计信息质量等监督检查和财政系统内部监督等具体工作。协助区财政局预算股开展全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工作接受区财政局预算股业务指导。

单位负责人:李志刚

单位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88号

联系电话:0933—8214500

(五)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依法对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对全区企业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维护所有者权益。建立和完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审计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组织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和产权登记工作;调解处理国有资产产权纠纷,并对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进行审批;核定企业国有资本,监管国有资本变动事项;负责国有股权管理。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政府委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和职责分工对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对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收益编制收缴计划、组织收缴。依法对出资企业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备案。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

单位负责人:何妍晖

单位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88号

联系电话:0933—8215623

(六)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负责受理审核区直实行集中支付预算单位各类用款计划,开具支付指令,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保证账目准确,及时反映支付情况,为预算执行分析提供信息等。汇总编制全区部门决算。负责财政总决算、全区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公示。管理区级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监督检查区级部门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负责财政专户账务核算。承办市财政局和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负责人:宫睿

单位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88号

联系电话:0933—8230780

(七)工资统发办公室

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政策,按照“工资发放操作流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统发人员工资数据的预算、审核、维护、发放工作。以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审批的人事、工资数据信息为依据,按月完成单位工资数据的审核及银行统发数据的传送工作,督促代发银行按月足额将工资转入个人账户,实现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负责代扣住房公积金等统发工资相关业务,做好个人代扣款项的划转工作。负责向有关科室及时、准确的提供人员工作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以便各科室掌握统发工作发放情况。做好工资统发系统的维护及更新工作。

单位负责人:蔡博

单位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88号

联系电话:0933—8228251

(八)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编审中心

负责组织、协调财政投资项目预算审查工作,合理控制项目招标控制价。负责组织、协调财政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查工作,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减少财政资金浪费。负责协调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在项目审查工作中与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方面的联系工作。负责投资评审中介管理工作。负责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委托评审任务,提出评审的相关要求。负责上级部门及局机关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单位负责人:靳博

单位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88号

联系电话:0933—8223286

(九)基层医疗卫生财务核算中心

按照《会计法》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同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缴库和资金核算拨付工作;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决算编制、执行年度预算;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有资产监管;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票据的监管;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分析;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帐员、出纳员开展业务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档案资料整理、装订及移交工作。

单位负责人:蔡新龙

单位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88号

联系电话:0933—8212325

(十)财政惠民服务中心

负责城市居民惠民补贴资金结算、审核、兑付和发放工作;审核街道办事处惠民资金补贴对象基础信息采集、更新和维护,指导街道办事处按规定录入或更新更正;审核财政惠民补贴资金收益对象“一卡通”账户的变更登记、信息更新;指导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单位财务核算工作;承办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务。

单位负责人:姬存科

单位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88号

联系电话:0933—8217958

(十一)乡镇财政所:包括柳湖镇财政所、四十里铺镇财政所、白水镇财政所、草峰镇财政所、峡门回族乡财政所、安国镇财政所、崆峒镇财政所、大秦回族乡财政所、白庙回族乡财政所、寨河回族乡财政所、上杨回族乡财政所、大寨回族乡财政所、香莲乡财政所、索罗乡财政所、花所镇财政所、麻武乡财政所、西阳回族乡财政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等出台的有关财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建立财政惠农补贴对象和资金发放动态管理机制,提高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水平;负责对本乡镇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及其他项目资金进行业务指导,保证资金的使用安全;负责本乡镇范围内行政事业 单位的财会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本乡镇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业务指导工作;负责财政惠农政策的宣传工作;指导本乡镇各预算单位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完成乡镇政府交办需要协助配合的工作;承办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柳湖镇财政所

单位负责人:陈亚荣

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崆峒大道中段631号

2.四十里铺镇财政所

单位负责人:王颖龙

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四十里铺镇清街村8号

3.白水镇财政所

单位负责人:田俊峰

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白水镇白水村白水街道1号

4.草峰镇财政所

单位负责人:吕芳芳

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草峰镇佛堂寺街道1号

5.峡门回族乡财政所

单位负责人:马振华

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峡门回族乡峡门村四社73号

6.安国镇财政所

单位负责人:李鹏搏

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安国镇安国村安国街道12号

7.崆峒镇财政所

单位负责人:潘民昌

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崆峒镇寨子街村1号

8.大秦回族乡财政所

单位负责人:张俭鑫

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大秦回族乡财政所东九村二社40号

9.白庙回族乡财政所

单位负责人:杨博

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白庙回族乡白庙村梨花塬57号

10.寨河回族乡财政所

单位负责人:谢春阳

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寨河回族乡瓦赵村七社利源街

11.上杨回族乡财政所

单位负责人:朱永强

单位地址:平凉市崆峒区上杨回族乡下杨街下杨村4号

12.大寨回族乡财政所

单位负责人:姚海涛

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大寨回族乡赵塬村赵塬一社90号

13.香莲乡财政所

单位负责人:史文艳

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香莲乡什字村冯洼社27号

14.索罗乡财政所

单位负责人:赵喜军

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索罗乡张树村红星社114号

15.花所镇财政所

单位负责人:周兴伟

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花所镇花所村花所街道27号

16.麻武乡财政所

单位负责人:许明

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麻武乡麻武村关庄社45号

17.西阳回族乡财政所

单位负责人:席玉荣

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西阳回族乡西阳村西阳街道8号



单位负责人:信亮亮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88号

邮政编码:744000

办公电话:0933—8213225

上班时间:8:30—12:00   14:3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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