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民政局

  • 时间:2025-06-18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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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崆峒区民政局是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和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股),5个事业单位(养老服务中心、老龄事业中心、崆峒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婚姻登记处、殡葬管理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责任。

(三)负责拟定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贯彻落实省、市社会救助政策;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拟定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以及区级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五)负责拟定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负责拟定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推进全区殡葬改革;强化殡葬服务监管。
      (七)负责拟定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八)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组织拟定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负责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负责拟定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负责拟定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全区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务服务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监督政务服务行为职责;负责干部日常监管、考勤管理,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统计、宣传、信访,接待、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出国政审、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负责民族、宗教、统战相关工作;负责监督中央、省、市、区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财务工作和所属事业单位基建投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指导;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民政统计工作。

(二)社会救助股。负责拟定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贯彻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负责全区社会救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加强全区城乡社会救助等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参与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方面救助相关工作。

(三)社会事务股。负责拟定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推进全区婚俗和殡葬改革;拟定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负责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儿童福利机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和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定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费发放及其管理工作。
     (四)社会组织和区划地名股。拟定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拟定全区行政区域和地名规划;负责辖区内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区域内地名命名的考察、报批工作;监督并推广标准化地名使用,管理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管理和统计全区行政区划和地名资料,编制全区行政区划图;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边界争议的调处。

(五)养老服务股。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地方性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定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牵头发放高龄津贴。

下属机构:

(一)养老服务中心。贯彻宣传党和国家养老服务发展政策。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组织实施。全区承担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支持和鼓励各类养老机构协调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下设崆峒中心敬老院、花所中心敬老院、白庙中心敬老院。

单位负责人:刘红英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崆峒大道中路681号

办公电话:0933-8263511

(二)老龄事业中心。拟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定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牵头发放高龄津贴。

单位负责人:李彦俊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崆峒大道中路681号

办公电话:0933-8263660

(三)崆峒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区级核对机构承担本级核对数据信息的统计分析和汇总工作。受本级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对本行政区域内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同时对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对象进行定期复核,出具核对报告并及时反馈委托单位。

单位负责人:胡玮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崆峒大道中路681号

办公电话:0933-8263811

(四)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单位负责人:李娟

通讯地址:平凉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民政婚姻登记综合服务区

办公电话:0933-8267200

(五)殡葬管理所

承担平凉市城镇居民遗体安葬及骨灰安放工作;殡葬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下设平凉市崆峒区南山公墓管理所、平凉市崆峒区殡仪馆。

单位负责人:马昕露

通讯地址:崆峒区崆峒镇榆树村庙庄社

办公电话:0933-8591519

1.平凉市崆峒区南山公墓管理所。遗体和骨灰安葬服务。骨灰安葬、遗体墓穴安葬、骨灰安放、墓碑制作。

单位负责人:容平

通讯地址:崆峒区崆峒镇榆树村庙庄社

办公电话:0933-8591519

2.平凉市崆峒区殡仪馆。负责殡仪服务工作。

单位负责人:翟安源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甘沟路榆树村庙庄社

办公电话:0933-8712739


单位负责人:白宏伟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大道中路681号

邮政编码:744000

办公电话:0933-8267100

上班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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