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农业农村局

  • 时间:2024-04-11 00:00
  • 浏览次数:
  • 字体: [ ] [ ] [ ]
  • 分享:

平凉市崆峒区农业农村局是崆峒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接受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农村“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工作,落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区委农办的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提出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提升。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区畜牧业、饲料工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指导畜禽良种、鱼类新品种推广利用、标准化生产、规模化饲养、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饲草生产加工流通、草牧业转型升级和农牧交错带产业结构调整。 

(七)负责动物(除野生动物外)防疫、检疫、医政管理工作。负责兽药及兽医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牛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疫情扑灭计划。承担官方兽医、职业兽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畜牧兽医标准化工作。承办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 

(九)负责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耕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野生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区外来物种。 

(十)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机械化农业生产,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参与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农业生产资料技术标准,并监督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的实施。 

(十一)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植物(除森林外)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牧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十三)组织全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农业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农业对外经济、贸易促进和技术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外援、援外项目。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崆峒区农业农村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和日常运转等。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群团、综治维稳、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窗口服务、文件签发、疫情防控、印章管理、“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工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干部教育培训、技术工人考评定级、岗位认定、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负责党务、政务文稿起草和全局性会议筹备及有关决定决议的督查督办。负责农业农村系统安全工作,承担应急值班督查、防灾、防火、防盗等突发安全事件应急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及局系统内国有资产管理。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产业发展股

负责拟订全区农业经济年度发展计划和发展指标。牵头拟订区政府考核农业农村局目标责任书和单项工作考核办法。承担全局农业工作统筹和农业经济目标责任书的制定及考核。组织全区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区蔬菜产业发展工作。负责粮食功能区划定、农作物安全生产、重大病虫害防治、灾情统计、农业补贴、农业科技创新、产业扶贫、东西部协作等相关工作。承担农业保险和抗灾救灾、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等工作。指导农业教育、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业行业学会、农民工工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承担农业设施用地备案、耕地质量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农房利用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负责指导重点龙头企业的申报、协调服务、发展管理、农业贷款、民族地区发展等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调研改革股

研究起草贯彻落实区委关于“三农”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的政策措施,起草全区“三农”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文件,牵头或参与制定相关规划计划;牵头组织开展全区“三农”工作重要政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全区“三农”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建议和阶段性任务安排,为区委、区政府领导和推动“三农”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当好参谋助手;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为全区“三农”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政策法规等服务;牵头组织全区性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了解掌握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三农”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的进展情况,编发“三农要情”,总结推广新经验好做法,发现和分析工作推进中的新问题,指导督促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全区“三农”工作督促检查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评估,提出考核评估意见建议;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完成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畜牧渔业股

统筹协调全区畜牧业、渔业发展工作。负责农业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和“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牵头组织落实全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抗旱防汛、地震、防灾减灾等工作。负责农业植物内检、农资登记、检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机项目的实施和财政补贴政策的落实。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教育培训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机职业技能开发、鉴定及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农机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收集、发布农机信息。负责和指导食用农畜产品从种养环节到进入市场或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开展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外来物种管理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项目规划股

负责拟订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支持全区农业农村发展的投资、配套政策及重点项目建议,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农业项目论证申报、立项批复、评估督导、调度考核验收等工作。牵头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分、国土空间规划、乡村建设规划、生态农业、农业环保、农业污染、生态循环农业、招商引资等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综合考核农业农村局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编制全区农田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投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节水农业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质量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及农业农村局农业投资项目库建设。编制农村能源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河长制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财务审计股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的各项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五险一金”核算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对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对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评价和审计。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及局系统项目资金和正常经费审计事项。负责局机关办公设施购置、配合办公室管理局系统国有资产。对法律、法规规定或交办的其它事项进行审计。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下属机构:

(一)平凉市崆峒区农村能源发展中心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能源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全区农村能源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村能源试验、示范和技术改造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农村能源行业管理;负责农村能源技术推广、培训和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区农村能源建设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统计工作。加挂平凉市崆峒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负责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技术指导及相关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专项资金及其他补助资金的申报和使用管理;负责废旧农膜农业污染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农业污染区域的综合治理;负责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农业生态环境状况的调查与监测评价;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组织开展全区农业面源污染调查与防治工作(尾菜处理利用、农用地土壤残膜量监测等)。

(二)平凉市崆峒区种子站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农作物种子的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农作物种子产业发展规划;承担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工作;组织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的实施;负责对本区种子从业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负责全区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区域试验、示范、繁育、发布信息;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相关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发布主要农作物品种布局意见;宣传种子法律法规,使生产、经营者守法生产、经营,使用者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受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种子市场监管、农作物种子备案,备案种子的扦样及样品封存,并核发《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书》;负责协调辖区内农作物种子余缺调剂。

(三)平凉市崆峒区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承担全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改革发展工作。负责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管理和服务,受理涉及承包地的信访工作,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配合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审核工作;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运行监管和清产核资,实施农村财务审计监督;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家庭农场建设与发展;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农经统计和休闲农业指标统计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农合组织、农村财务管理人员及农村会计的培训工作。

(四)平凉市崆峒区农业机械化推广中心

引进推广适应崆峒区农业生产需要的新型农机具,拟定适合区域农机技术推广的标准和规范,编制农机技术推广计划;负责新型农机具新技术示范培训并进行推广普及,指导农机推广机构的业务和队伍建设;开展农机对比试验、农机质量测试、农机技术储备和农业机械的挂牌、登记、备案、检审验;负责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证件核发、审验、农机事故责任认定和调解处理、农业机械安全检查、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农机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农机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建设培育。

(五)平凉市崆峒区农业机械化学校

培训管理农业机械专业技术干部、拖拉机驾驶员、推土机驾驶员、联合收割机手、农业机械修理人员农副产品加工操作员。农村多种实用技术的业务培训、农机技术培训、信息交流、高素质农民培育。

(六)甘肃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崆峒区分校

农民教育培训的专门机构,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施;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和重大项目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农业新技术推广、农村实用技术推广普及。

(七)平凉市崆峒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贯彻执行有关农业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依法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编制全区农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主要承担全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调查、总结、推广增产技术经验,引进全区需要的农业科技新技术,并经试验示范后普及推广;承担实施化肥减量增效、旱作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基地建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在全区建设示范点,运用综合技术建立高产优质、增产增收示范田;开展有关农作物种植、土壤肥料、病虫草鼠害等专业调查、化验分析、监测预报、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农药、化肥市场监督检查,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植物检疫等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提供农业公共信息服务。

(八)平凉市崆峒区蔬菜工作站

负责全区蔬菜发展规划编制以及蔬菜生产服务等工作。抓好蔬菜基地规划建设和开发,解决好蔬菜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科学减量增效使用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负责蔬菜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控制;拟定区域蔬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调研编制蔬菜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论证、编制、申报实施产业化建设项目;负责示范园(点)计划安排、建设、督促检查、管理、产业进展数据统计工作;负责组织蔬菜生产技术规程、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和执行;菜农科技培训。

(九)平凉市崆峒区农产品质量检测站

负责崆峒区种植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风险监测工作,协助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种植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例行抽检工作;负责崆峒区各乡镇、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生产标准和相关知识宣贯及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服务工作;负责崆峒区种植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负责崆峒区范围内“三品一标”、“甘味”品牌申请的受理上报、材料审核工作及认证产品颁证后的跟踪检查、年检、宣传培训及其他有关工作。

(十)平凉市崆峒区畜牧兽医中心

主要负责畜牧产业发展、畜牧技术推广、动物卫生监督、畜牧业项目管理、畜禽疫病防治、测报、畜禽检疫、畜禽品种改良、推广,渔业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管理等工作。

(十一)平凉市崆峒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站

负责全区气象预警通知,向乡镇发布预警信息,协调乡镇做好农作物受灾情况统计,指导农作物防灾、救灾等相关工作。承担区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平凉市崆峒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授权,承担全区动物卫生监督、兽药饲料监察和动物产品质量及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等职责。

(十三)平凉市崆峒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预警、预报、监测,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的培训演练;负责畜禽品种改良、农作物秸秆开发、饲料推广应用、种草养畜等畜牧业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地方优良畜禽品种资源研究开发;负责开展全区畜禽流行病学调查、兽医实验室重大动物疫病检测、病原学和血清学样品送检;负责渔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鱼病防治,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增殖渔业资源,配合查处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授权,承担全区水产苗种、渔药、渔饲料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

(十四)平凉市崆峒区农业项目服务中心

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承担耕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农田水利建设设施维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工作。

(十五)平凉市崆峒区人居环境工作站

负责实施厕所革命,风貌革命,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鸿远大厦13层

邮政编码:744000

办公电话:0933-8233232

上班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