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时间:2024-01-01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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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加挂平凉市崆峒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平凉市崆峒区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区知识产权局)牌子。机关内设21个股室,直属平凉市崆峒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测与评价中心、平凉市崆峒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中心两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共有派出机构20个。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区外企业分支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贯彻执行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各类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监督检查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四)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协调较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五)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区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安委办日常工作。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行政管理。 

(九)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标准管理。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和服务政策。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贯彻落实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和质量管理规范,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检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监督标准的实施。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事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21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

(负责信息、保密、机要、印章、档案、信访、会务保障、党务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相关政策落实。负责市场监管信息公布,承担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统筹制定综合性考核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统一组织业务考核工作。负责并指导市场监管统计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数据保障、信息网络安全、运行及维护。负责重大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承担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建设、管理和市场监管大数据应用发展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落实党建责任,承担全局党建工作。协助区委组织部和局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派出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行使管理职责。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和非公经济发展股

(在区委组织部的统一领导下,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责任,制定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非公企业开展党组织活动,负责企业党建工作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典型培育及经验推广工作。制定全区非公经济发展规划、办法、实施意见、工作措施。开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数据汇总、分析、研判。对全区及相关单位非公经济发展工作进行督查、考核评价。承担全区小微企业互助风险补偿担保基金分池的管理,负责向非公企业发放贷款前的审核工作;对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培育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承担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财务审计股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申报、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技术改造和技术装备项目申报及装备配备工作。对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政府采购工作实施监督承担机关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全系统内收费和罚没款票据的发放、使用和监督管理。

(五)政策法规股

(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拟订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监督检查及基层执法办案的制度措施。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指导派出机构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指导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线索移交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公平竞争股

(组织派出机构实施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基础性监督检查和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扫黄打非、非法集资和涉密专项整治等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承担区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 登记注册与行政许可股

(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统一管理区级市场监管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制定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梳理加载、更新发布权责清单、服务指南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监督政务服务行为。)

(八) 信用监督管理股

(负责组织信用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崆峒)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质量信用建设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统筹协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九)价格监督检查股

(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负责全区价格与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涉及农民、企业负担和其它乱收费的清费治乱工作;组织指导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制止不正当价格竞争、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以及低价倾销等行为。组织依法调查群众对各部门、各行业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工作。负责全区价格诚信建设和明码标价工作。)

(十)市场监督管理股

(负责市场专项治理相关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配合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拟订全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派出机构实施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及网络交易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十一)广告监督管理股

(拟订全区广告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全区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专利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监督检查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二)质量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拟订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监督监测,配合开展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业发展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区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及重点产品监督目录,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十三)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股

(负责市场监管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市场监管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方面各类突发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质量安全监管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信息发布和宣传。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实施。牵头协调、监督实施市场监管安全重大整顿治理、电子监管、示范创建、诚信体系建设等全局综合性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安全风险监测,收集汇总全区市场监管安全信息。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区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担区食安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 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

(拟订全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监督管理措施和食品生产者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销售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的维护、运行、推广和应用。负责食盐、酒类生产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贯彻落实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查处特殊食品相关重大行为。组织指导全区食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制定快速检测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负责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食品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十五)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经营者(含外卖餐饮经营者) 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十六)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股

(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配合查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追溯体系建设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药品质量抽检,定期发布质量信息。指导不合格药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负责药品进口管理。负责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依授权负责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监管。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拟订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定期发布质量信息。承担不合格医疗器械的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医疗器械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依授权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监管。组织禁毒工作。负责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组织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定期发布质量信息。承担不合格化妆品的核查、处置召回工作。负责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化妆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十七)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股

(拟订全区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相关业务。按规定权限配合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特种设备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十八) 计量标准化股

(承担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拟订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十九) 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股

(组织实施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家认证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等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相关认证认可机构及相关认证认可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认证行业发展。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规划指导全区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协助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二十)商标专利股

(拟订全区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区的政策措施。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指导全区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拟订和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承办统筹协调知识产权涉外事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拟订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使用活动。承担驰名商标、中国商标金奖、中国专利奖的筛选推荐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工作。配合开展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工作。承担区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业务工作。承担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一)投诉举报股

(负责将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投诉受理平台。制定投诉举报处置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及结果反馈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派出机构开展维权保护和投诉工作。协调组织3·15宣传活动。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下属机构:

(一)崆峒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测与评价中心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检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崆峒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中心

(负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风险监测等相关工作。开展全区食品安全风险舆情监测工作;收集、整理食品安全领域信息及食品安全的热点问题,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估,提出应对处理措施与相关建议。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相关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信息化建设、技术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标准、营养等信息的风险交流工作。承担国民营养计划实施的技术支持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承担全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等机构工作。)

派出机构:

市场监管所20个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乡镇(街道)的基础性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东关街道解放中路19号 

邮政编码:744000 

办公电话:0933—8613796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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