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司法局

  • 时间:2024-04-11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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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凉市崆峒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中共平凉市崆峒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区司法局,接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依照工作职责,崆峒区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特殊人群管理股、法制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秘书股7个职能股(室)和2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下属2个事业单位:崆峒区法律服务中心、崆峒区公证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拟订依法治区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法治建设管理考评体系并组织考核,承办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工作部门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区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五)负责全区基层司法所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六)负责拟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履行相关刑罚执行职能;

  (八)承办区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全区行政复议与应诉指导、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与应诉统计分析、宣传、信息化及档案管理工作,管理行政复议应诉信息平台、负责全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行政复议申请的接收及立案审查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崆峒区司法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察督办、财务及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依法治区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相关单位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疏导、预防和调处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年检注册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特殊人群管理股

       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的刑罚执行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落实社会保障措施。指导、监督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刑释人员安置帮教机构的建设工作。承担区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安置帮教政策,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

     (五)法制股

        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工作部门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全区执行和遵守法律法规情况,对行政执法单位的主体资格证和执法证件统一管理和报批。监督实施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

       (六)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承办区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全区行政复议与应诉指导、监督工作,包括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负责行政复议与应诉统计分析、宣传、信息化及档案管理工作;管理行政复议应诉信息平台、负责全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行政复议申请的接收及立案审查工作。

       (七)秘书股

        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工作,接受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筹协调;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拟定建设法治崆峒、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意见措施;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对全区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督察检查。

        三、事业单位:

     (一)崆峒区法律服务中心

       依法受理和审核法律援助申请,为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对法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办理援助案件进行指导,接受相关投诉举报;对案件办理过程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的案件,终止援助;依据国家规定,向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受理法律服务申请,现场办理建议法律服务案件;介绍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办理负责法律服务案件;为受访人提供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对建议纠纷且有条件的案件,进行现场调解;对复杂疑难纠纷,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解。

     (二)崆峒区公证处

        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相关的法律事务,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引导公民、法人正确设立、变更或终止法律行为,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主义法制;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制止不法行为;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鸿远大厦11楼

       邮政编码:744000

       办公电话:0933—5998698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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