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卫生健康局

  • 时间:2023-05-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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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崆峒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区卫生健康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平凉市崆峒区中医药管理局牌子,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拟订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全区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拟订并实施全区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组织指导全区卫生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二)负责全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四)指导全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崆峒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完善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办法,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区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完善人口预警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落实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该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全区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崆峒区卫生健康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党的建设、纪检、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信息、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保密、机要、档案、信访、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卫生行业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与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项目库建设和重大项目的管理指导,并监督实施。

(三)医政股。拟订全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负责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许可以及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医师资格考试和医护人员注册管理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援外及外事管理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科研项目管理、新技术应用、科研基地建设。指导行业学术团体管理工作。承担重大活动卫生保障任务。拟订维护公众健康权益、卫生健康纠纷处理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基层依法调解处理卫生健康服务纠纷,引导公众维护合法健康权益。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开展药品使用检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督促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加强药事管理和合理用药考核。承担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负责医疗广告审核。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拟订监督工作规范,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督办重大违法案件。

(四)卫生应急办公室。承担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拟订重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防治规划,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指导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与发布工作。承担卫生健康行业禁毒等工作。拟订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及业务工作,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拟订全区国民营养规划、计划,指导全区食品营养工作。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五)基层卫生股。负责拟订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区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六)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研究提出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扶贫工作,拟订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倾斜照顾政策,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拟订健康帮扶政策措施,保障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升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承担健康崆峒建设协调推进工作。

(七)中医药管理股。负责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包括中医医政、科研、教育及人才培养、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中医机构、人员准入、广告审核等。拟订并实施全区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和全区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工作,指导其他医疗卫生健康机构中医药工作,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及名中医评选等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协助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养生保健及旅游产品开发。拟订及组织实施中医药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协助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协助做好老年人维权和优待工作。

下属机构:

(一)计划生育协会指导全区计生协会组织、会员、育龄群众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全区计生协会组织、阵地和网络,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利用基层协会的优势,实行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二) 老龄事业中心:负责拟订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三)中医药服务中心贯彻执行有关中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制定的中医技术标准和机构建设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发展规划;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管理工作,指导中医教学、科研,组织中医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中医继续教育、师承教育的管理。积极落实国医养生工作任务,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注重中医药人才培养,大力弘扬传统医学文化,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群众健康水平。

(四)区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负责区域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中医药监督等相关工作。

(五)区卫生应急办: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及妇幼卫生监管等工作任务;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拟订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地方性方针、政策和措施,组建与完善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帮助和指导应对其他突发事件的伤病救治工作;承办传染病突发疫情处置以及救灾、反恐、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卫生问题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宣传,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积极动员、组织当地公民献血,制定公民献血计划,广泛宣传献血意义,普及献血科学知识。

(六)爱卫办负责拟定全区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各委员部门分担的任务;实施病媒生物防治、农村改水改厕、卫生创建和社会卫生监管工作;制定爱国卫生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委员部门及农村乡镇,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开展农村改厕、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对社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承担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疾控中心负责全区各种传染病、地方病、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流行病学监测与调查处置,食源性疾患的监测、病媒生物监测、水质检测、死因监测、重性精神病管理以及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的防治、宣传等;制定预防控制规划并提供业务指导与技术方案以及重点传染病应急预案的起草;承担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共卫生工作的督导、培训等,促进和保障全区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预警、调查、确证、处置、控制、评价以及反生物、化学、核辐射恐怖事件技术储备;监测健康水平,收集、分析、报告、评价公共卫生信息;开展实验室检测检验与应用技术研究,提供业务指导、培训;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地方病及其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方案,研究制定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策略;指导和协调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组织开展地方病科学研究并推广中西医适宜防治技术,组织对地方病重大疫、病情的处置;组织全区地方病防治管理和专业人员培训,广泛开展群众性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承担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区特殊药物治疗服务中心:负责对戒毒人员提供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心理咨询、心理康复等服务,开展戒毒人员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和禁毒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开展戒毒药物维持人员治疗检测、数据录入和药品安全管理;负责对正在接受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人员信息核对;负责组织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辅警、维持治疗工作人员、社区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禁毒社工和社会组织等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维持治疗政策和知识宣传教育;负责看守所日常巡诊、常见病诊治、急危病处置及传染病预防控制等各项医疗卫生工作。

(九)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承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病的诊疗工作,兼顾预防、保健、康复和计划生育服务功能,提供24小时急危重症(院前急诊急救)诊疗服务,重大疑难疾病接治转诊。接受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与上级医院建立经常性的业务关系,开展双向转诊;科学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实施医务人员规范化培训、临床科目设置、人员梯队建设与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工作;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承担建立与完善以乡镇卫生院、 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工作;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报告、救治、预防等任务;承担本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和配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报送工作;临床医学教育及科研。承担医学院校医学生的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开展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支持鼓励医务人员参与开展与本区域常见病、多发病相关的调查研究,开展临床科研创新及科技成果临床应用;指导区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社区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精神卫生等工作;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平凉中医骨伤医院:承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病的诊疗工作,兼顾预防、保健、康复和计划生育服务功能,提供24小时急危重症(院前急诊急救)诊疗服务。接受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与上级医院建立经常性的业务关系,开展双向转诊;科学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实施医务人员规范化培训、临床科目设置、人员梯队建设与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工作;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报告、救治、预防等任务;承担本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和配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掌握社区的疾病动态,参与社区内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工作;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报送工作;临床医学教育及科研。承担医学院医学生的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开展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支持鼓励医务人员参与开展与本区域常见病、多发病相关的调查研究。组织实施中西医药科学研究,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承担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平凉市崆峒区老干部康复中心(挂平凉市崆峒区红 十字会医院牌子):承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病的诊疗工作,兼顾预防、保健、中医康复,提供24小时急危重症(院前急诊急救)诊疗服务。接受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与上级医院建立经常性的业务关系,开展双向转诊,科学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实施医务人员规范化培训、临床科目设置、人员梯队建设与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工作;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报告、救治、预防等任务;承担本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和配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报送工作;中医临床医学教育及科研。承担医学生的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开展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支持鼓励医务人员参与开展与本区域常见病、多发病相关的调查研究;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平凉市崆峒区妇幼保健院(挂平凉市崆峒区妇幼 保 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平凉市崆峒区健康教育所牌子):负责为本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诊治、助产技术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任务;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等工作。受平凉市崆峒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业务办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制定规划、计划和考核评估标准,并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

(十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东关街道办事处铁路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郊街道办事处西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街街道办事处万安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街街道办事处柳湖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关街道办事处过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1.社区预防: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防治,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爱国卫生指导等;2.社区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等;3.社区医疗: 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场救护,慢性病筛 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4. 社区康复: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康复,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 导等;5.社区健康教育: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6.社区计划生育: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指导下, 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采集相关信 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服务等工作。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乡镇卫生院:包括四十里铺镇中心卫生院、白水镇中心卫生院、安国镇中心卫生院、草峰镇中心卫生院、寨河回族乡中心卫生院、柳湖镇卫生院、崆峒镇卫生院、花所镇卫生院、白庙回族乡卫生院、大秦回族乡卫生院、峡门回族乡卫生院、上杨回族乡卫生院、西阳回族乡卫生院、大寨回族乡卫生院、香莲乡卫生院、索罗乡卫生院、麻武乡卫生院。主要职责:1.预防控制: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和地方病、职业病、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实施免疫接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预防保健咨询服务等;2.妇幼保健:农村妇女、孕产妇和儿童保健;3.基本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现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4.健康教育:设立健康咨询门诊,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进行健康档案管理,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破除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5.计划生育: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手术服务和妇科病的普查、治疗等八项任务,负责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6.受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进行辖区公共卫生管理;负责对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对乡村医生的培训;中心卫生院除履行一般卫生院职责外,还应协助区级卫生计生机构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等工作;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13号

邮政编码:744000

办公电话:0933-5964021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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