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时间:2025-06-18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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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崆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8个股(室):办公室、政务服务股、住房保障办公室、城市建设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建筑市场监管股、物业管理办公室、村镇股,下属6个事业单位:崆峒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崆峒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崆峒区人民政府动迁安置补偿服务中心、崆峒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崆峒区建筑节能环保中心、平凉城区供热供气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

(二)承担推进管辖区域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落实住房政策;执行住房建设规划;负责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公有住房租金调整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管辖区域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保障的监督管理。

(三)承担规范管辖区域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产业发展政策;执行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公有住房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指导全区建筑活动;培育、规范建筑市场;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负责城区内涝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五)负责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政策规定;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安全技术规范、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六)负责全区房屋物业服务行业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活动;负责全区房屋维修资金的监管工作;承担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保证房屋维修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

(七)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市政投资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公用事业投资计划的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工作。

(八)监督指导全区村镇建设;促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小城镇建设工作。

(九)承担建筑节能推进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与市场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建筑节能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降耗。

(十)指导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业务委托;监督指导征收实施单位或受委托征收实施单位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具体工作。

(十一)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征地拆迁、房地产交易、物业服务、房屋使用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组织、协调、指导纠纷调处。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崆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务服务股、住房保障办公室、城市建设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建筑市场监管股、物业管理办公室、村镇股。

(一)办公室

负责党务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络、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党务、宣传、纪检和工青妇工作;指导协调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年鉴、计生、信访、综治维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和党务政务工作的收集报送;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信访工作;负责人事、劳资、人事档案和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鉴定和考核定级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技术职称评审、培训申报工作;负责办理各类人事、劳动工资统计工作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落实国家、省、市、区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监管;负责全区城乡建设项目资金的计划、筹集、拨付和监管;负责其他基本建设资金的调度、管理和使用监督;负责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查和管理;负责系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和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系统财务报表和统计的报送工作;负责落实局领导班子决定事项的督查落实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务服务股

指导监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日常审批工作;负责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变更等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招投标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装饰装修、监理、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并对全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审核、备案;对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对工程招标结果实施监督、办理中标通知书;负责对全区范围内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的发包备案。

(三)住房保障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编制全区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实施;对保障性住房家庭申请进行受理、登记,对保障性住房家庭进行入户核实、定期复查、审核、公示、租赁补贴发放及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的配售、配租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家庭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房改房上市交易登记、建档及准入许可证的初审、核准手续;负责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承办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事项。

(四)城市建设办公室

负责编制全区城市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城建资金投资计划;负责城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及建筑业工程建设统计工作;组织全区城市道路、桥涵、供水、排水、路灯、污水处理、供热供气等市政设施的计划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住建领域项目进度协调调度。

(五)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负责对全区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的管理和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的督查、调度、反馈;负责监督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市场及项目的管理;负责对销售市场的管理;负责指导全区房地产市场;负责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经纪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区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

(六)建筑市场监管股

负责城市建设行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调查处理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建设行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全局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及普法工作;参与查处各类建设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建筑市场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城市节约用水、给排水工程建设、城市供热工程建设、供热计量及经营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中心城区防汛、供水、供气、供暖、排水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省政府规章制度;负责全区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组织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七)物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辖区内物业服务单位的物业服务行为;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及使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中的违规行为,受理、协调、处理物业服务中的投诉。

(八)村镇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小城镇和村庄集镇建设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小城镇和村庄集镇建设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全区村镇建设,促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负责组织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小城镇建设工作。

下属机构:

(一)崆峒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建筑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建筑市场监督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区预拌混凝土企业和工程质量检测、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督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负责人:丁  锋

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望台巷1号

联系电话:0933—6469686

(二)崆峒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负责全区公租房、国有直管公房的日常管理维护、租金收缴工作;负责保障房的租赁补贴发放工作;负责私房改造信访答复等工作。

单位负责人:霍  杰

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果木寺巷3号

联系电话:0933—8214700

(三)崆峒区人民政府动迁安置补偿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协助上级征收部门起草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等示范文本的制定;编制房屋征收计划,组织协调崆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项目的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法组织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等。

单位负责人:彭  辉

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望台巷1号

联系电话:0933—8263710

(四)崆峒区建筑节能环保中心

负责参与拟订全区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负责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太阳能等新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区建筑工地扬尘和文明工地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在建项目的扬尘治理、工地建筑围挡、裸土覆盖、洒水降尘、湿法作业、垃圾清运等扬尘措施常态化工作。

单位负责人:文  魁

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望台巷1号

联系电话:0933—8219025

(五)崆峒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公用服务基础设施的安全生产和管理方针、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全区生活污水处理、给排水、燃气等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中心城区供水、生活污水等公用设施的管理、维修工作;配合做好区属公用事业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中心城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道路、给排水等设施建设维护工作;配合市上做好电力、给排水、燃气、通信、有线电视网络、交通部门在城市道路地下公用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协调工作;负责市政道路(人行道、过街天桥)、桥梁、路灯、供排水设施、雨污管网设施等工作。

单位负责人:锁  静

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朝阳街54号

联系电话:0933—5937165

(六)平凉城区供热供气服务中心

参与拟定行业服务标准并抓好落实,协助做好平凉中心城区供热燃气行业日常服务工作;负责燃气和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使用工作;组织开展供热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供热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供热燃气信访和矛盾纠纷,维护用户权益等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负责人:丁  军

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望台巷1号

联系电话:0933—8218087



单位负责人:李  磊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望台巷1号

邮政编码:744000

办公电话:0933—8212717

上班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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