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崆峒分局

  • 时间:2023-05-25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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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崆峒分局是平凉市自然资源局的派出机构,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工作规则。 

(二)负责崆峒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开展崆峒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崆峒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崆峒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开展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崆峒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资产负债表编制和考核标准的落实。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五)负责崆峒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工作。 

(六)负责建立崆峒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外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实施管理,协调指导编制乡镇和村庄规划,建立并落实城乡规划管控制度,承担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负责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和竣工规划验收。 

(八)负责统筹崆峒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库。 

(九)负责组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管控和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负责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崆峒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崆峒区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落实崆峒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崆峒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推动崆峒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行业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科技创新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十五)根据授权,对崆峒区各乡(镇)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崆峒区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违法案件。指导崆峒区各乡(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承担崆峒区草原、森林、湿地和水资源等自然资源统一登记工作,指导崆峒区林业和草原局、崆峒区水务局开展草原、森林、湿地和水资源调查确权及纠纷调处工作。 

(十七)承办崆峒区委、区政府和平凉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崆峒分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办党组日常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脱贫攻坚等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承担综合协调、督办落实、效能建设工作,承办公文拟审、文电处理、印鉴管理、会议组织、新闻发布、政务信息和保密、机要、档案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统计工作。开展重大问题专题研究,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会议讲话等综合性材料。负责有关业务工作的综合调度,承办机关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财务、资产和项目管理的政策,落实部门预决算、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职称评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工作经费和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务服务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监督政务服务行为。 

(二)耕地保护与调查确权股。监督实施耕地保护有关政策。负责崆峒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崆峒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落实。负责崆峒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质量检验、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组织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及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区林业和草原局、区水务局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调查确权工作。建立健全崆峒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配合开展测绘监督管理及地理信息数据管理工作。 

(三)空间规划与生态修复股。负责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应性评价。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并监督实施。负责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外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查)、建设项目规划审查、项目选址、建设用地供后管理和建设项目批后管理工作。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标准。拟定崆峒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上报、征收转用和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配合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报批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编制崆峒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库,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落实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土地整理复垦及城乡增减挂项目建设工作。 

(四)执法监察中队。负责崆峒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查处崆峒区范围内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测绘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监督检查、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维稳工作,以及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指导崆峒区各乡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和地质勘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和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贯彻落实矿业权管理政策,调处矿业权纠纷。 

三、下属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崆峒分局下设5个下属机构。

(一)崆峒区规划办公室。主要承担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国土空间开发适应性评价,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并监督实施,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外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查)、建设项目规划审查、项目选址、建设用地供后管理和建设项目批后管理等工作。 

(二)地质矿产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矿产资源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发证事务性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监督动态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监督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全区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建设;参与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管理工作。 

(三)平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崆峒分中心。负责开展崆峒区自然资源和不动统一调查确权登记事务性工作,组织不动产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协调处理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纠纷。承担崆峒区(除中心城区、平凉工业园区国有土地及国有土地上不动产外)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滩涂、水域等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发证工作;过渡期后负责崆峒区农地经营权登记发证;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归档和档案管理;承担崆峒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技术支撑,建立不动产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省、市、区不动产信息互联互通;负责与区住建、农牧、林业、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平合对接,实现信息数据互联共享,做好信息平台更新维护保障等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服务和信息发布,指导乡镇政府不动产登记便民窗口工作。 

(四)地质灾害预防监测治理站。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崆峒区地质灾害调查、排查、监测预警、动态巡查;负责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的具体工作;负责群测群防网络建设、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群测群防人员培训;负责地质灾害综合信息平台终端建立、运行维护与管理;负责专业监测点位监测设备维护与管理;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负责崆峒区重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落实,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五)统一征地办公室。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拟定、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开发利用标准、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和考核评价标准等;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承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负责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上报前期工作,承担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初审工作;配合参与土地征收征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及区属企业改制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望台巷6号 

邮政编码:744000 

办公电话:0933—8214115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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