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资金中心贷款政策优化调整!

  • 时间:2025-03-13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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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一步优化贷款政策

近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一步调整公积金惠民新政,合理扩大公积金贷款覆盖范围,将现有共同参贷范围从“借款人配偶”扩大至“借款人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父母、配偶和成年子女”,让缴存职工切实感受到公积金政策的优越性。

(一)共同借款人为:配偶、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父母(男性60岁、女性55岁)、成年子女(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借款人已婚时,其配偶应为共同借款人,未婚或离异等单身情况时,可选择父、母、子、女为共同借款人,需注意:共同借款人只能有1个。

(三)父母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时,享有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时同等政策、履行同等义务:一是可以合并计算收入,二是上浮额度至70万,三是有还款的连带责任;四是涉及上浮额度(如多子女、陇原人才等)时,在70万基础上上浮(比照夫妻双方)。

来源: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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