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1003/2017-0006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2017-02-15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7-02-15
- 有 效 性:
- 标 题:关于建立平凉市崆峒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关于建立平凉市崆峒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平凉市崆峒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崆峒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建立平凉市崆峒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兰正芳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召 集 人: 谷海军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发展研究办公室主任
吴克中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成 员:张建军 区人社局副局长
邓 青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自立 区公安分局工会主席
张兴武 区司法局副局长
安建业 区财政局副局长
薛元生 区国资办主任
周新年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东仓 区水务局副局长
窦小鹏 区工商局副局长
王蔚东 区质监站站长
邓小兵 区总工会副主席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建军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报请总召集人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联席会议不刻制公章,不对外行文。
二、联席会议职责分工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共同推进预防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分析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重点难点,为区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研究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各用工单位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了解掌握各用工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交流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向区政府报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协调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意见和安排部署;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起草相关文件,承办相关会议等工作;负责涉及农民工工资欠薪投诉的转办、督办工作,掌握全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联席会议汇报进展情况。
(三)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区人社局要积极主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重点项目、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要提前介入,切实做好协调和预防工作。对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企业,要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人行平凉中心支行征信系统。
2.区建设局(质监站)、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平凉市崆峒区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和《平凉市崆峒区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办法》(区政办发〔2015〕14号)等制度规定,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3.区发展改革局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
4.区财政局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
5.区公安分局要做好失联人员查找、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立案侦办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
6.区国资办要督办解决监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等工作。
7.区工商局要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做好严重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公示等工作。
8.区司法局要推动法律援助制度落实,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9.区总工会要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发现拖欠工资问题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切实发挥和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定期不定期排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特别是在每年的“两节”“两会”前,要集中开展工资发放专项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制订相关措施或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及办公室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