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1003/2018-0128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2018-05-11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8-05-11
  • 有  效  性:
  • 标       题:关于公布区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关于公布区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 时间:2018-05-11 00:00
  •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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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证明事项予以公布。各相关部门对取消的证明事项,不得变相设置门槛或者以其他形式要求申请人提供,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做好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减少办事要件,压缩办事时限,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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