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2/202302002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8-29
- 发文字号:区政办发〔2023〕61号
- 发布日期:2023-08-29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中心城区汽车维修行业VOCs和危险废物第三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中心城区汽车维修行业VOCs和危险废物第三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平凉中心城区汽车维修行业VOCs和危险废物第三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
平凉中心城区汽车维修行业VOCs和危险废物第三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平凉中心城区汽车维修行业VOCs和危险废物第三方治理工作,加快建立汽修行业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污染治理成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市、区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部署要求,把汽修行业VOCs和危险废物治理工作作为改善全区空气质量的重要任务,突出精准治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强化源头防控,落实过程管理,提升末端治理,切实提高汽修行业VOCs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水平,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
二、治理范围
平凉中心城区所有一类、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14标准规定的一类、二类汽修企业)、汽车专项维修业户(GB/T16739.1—2014标准规定的三类汽修业户)及未进行维修备案从事汽车维修的业户。
三、重点任务
1.引导建立合作关系。各有关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汽修企业(业户)与第三方机构治理建立合作关系,切实履行治理监管责任,加强对汽修企业(业户)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管,有效降低汽修作业工程中VOCs排放,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严格监管治理机构。各有关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市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衔接沟通,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汽修行业VOCs和危险废物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排放等行为,切实规范第三方治理市场。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汽修行业VOCs和危险废物第三方治理机构考评办法,严格监督第三方治理服务质量、安全监管效能等,确保治理效果。
3.依法开展治理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对平凉中心城区汽修企业(业户)VOCs排放、废气处理设备安装、危险废物处置等情况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摸排,针对摸排出的违法违规排放VOCs和危险废物收集、贮藏、处置不规范企业,建立第三方治理工作台账,明确治理标准要求,督促违法违规企业及时进行技术、设备升级,强化精准调度,持续跟踪督办,促进治理工作高效落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和第三方治理机构要适时开展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履行治理责任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停业整顿等处理。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工作阶段(2023年8月—2023年9月)。公开招标选择具有VOCs和危险废物治理及相关设施设备维护资质、信用良好、收费合理(原则上不能高于市场价格)的第三方治理机构。全面摸排登记平凉中心城区汽修企业(业户),分类建立工作台账。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3年10月)。组织第三方治理机构对汽修企业(业户)逐街逐店排查,督促及时更换、维修VOCs排放不达标的设施设备,规范处置危险废物。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1月)。全面总结第三方治理工作情况,梳理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针对汽修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行业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平凉中心城区汽车维修行业VOCs和危险废物第三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治理工作的统筹调度和综合协调;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周密部署、全程跟进;各责任单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共同推动治理工作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汽修行业VOCs排放高值、危废处理不当等问题,进一步深入分析根源结症,查找管控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全力推动汽修行业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净化全区汽车维修市场经营秩序。
(三)严格督查问效。区交通运输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协调多方职能作用,会同区督查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定向督查、随机抽查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行动迟缓、进度滞后的汽修企业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附件:平凉中心城区汽车维修行业VOCs和危险废物第三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附件
平凉中心城区汽车维修行业VOCs和危险废物第三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组 长:郭 凯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李世虎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景来万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景 泰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何 震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张 俊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王颖杰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刘小伟 柳湖镇政府镇长
李 伟 崆峒镇政府镇长
康志国 中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杜 银 西郊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亚峰 东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沛东 区公安分局政委
芦 强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杨 军 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主任
曹彦红 四十里铺镇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王颖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汽车维修行业VOCs排放检测、危险废物处置调查评价、大气污染预警预测等工作,将超标排放、不规范处置危险废物等问题及时反馈区交通运输局,督促汽修企业(业户)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经营企业(业户),由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负责督促汽修企业使用水性、高固体分涂等低VOCs含量涂料,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备,依法查处不具备汽车维修业VOCs排放处理条件的汽修企业(业户),做好汽车维修业VOCs和危险废物污染信访投诉问题处理等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汽车维修、保养、装饰等汽车用品、零配件进行抽检,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规范汽车维修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
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汽修业治安管控,有效打击非法改、拼装汽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柳湖镇、崆峒镇、四十里铺镇、东关街道、中街街道、西郊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汽修企业(业户)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类摸排建立汽修企业(业户)台账,发现汽车维修行业VOCs和危险废物污染问题,及时反馈区交通运输局,并配合做好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